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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6761100312/2024-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5 [ 发布日期 ] 2024-01-15

巫溪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

巫溪县城市管理局职能职责

单位名称

巫溪县城市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区内供水节水管理、城市管理执法、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

(三)负责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的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

(四)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户外灯饰的设置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供水排水 、规划方面涉及城市违法建筑执法以及环保、市场监管、交通、水利、规划等方面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八)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十)负责依法审查和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负责对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指标核准,组织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和夜景灯饰审核认定。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

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十二)负责编制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主次干道路内停车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巫溪县城市管理局统一行使城市管理责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系,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整合优化城市管理资源,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远近统筹,上下联动,建立起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管理质量和水平。将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城市管理局,除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宣传 、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综合协调、机关后勤等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群团、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使用计划及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维护项目预(决)算审核工作。

(二)市容科。编制市容市貌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负责指导和监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竣工验收。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灯饰规划及店招店牌的管理工作,承担停车楼(场)、洗车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行业管理、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三)环卫科。编制城市环境卫生规划,承担城市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负责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计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农村环卫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四)园林绿化科。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根据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和指标核准,组织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指导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负责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城市园林植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城市公园管理标准和规范,负责城市公园分级分类和评定等级的相关工作,参与城市公园发展规划和总体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安全督查科(行政审批科)。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前审核,拟订跨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制度,协调多部门联动执法。负责城市占道许可、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及市政设施损坏赔偿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场地占用审批及户外广告依法备案登记等事项,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负责审查和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移伐树木以及集中绿化事项。承担本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行政效能考核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本单位突发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置。负责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实施。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考核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法制等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局属单位

巫溪县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84号(林广大厦6楼)

联系电话:023-51529680

单位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本县城市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风景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及处罚。

巫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重庆市巫溪县墨斗村环卫基地

联系电话:023-51528099

单位职责: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巫溪县市政设施管理所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重庆市巫溪县墨斗村环卫基地

联系电话:023-51811162

单位职责:加强城区市政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城市道路、管网、桥涵、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重庆市巫溪县墨斗村环卫基地

联系电话:023-51811165

单位职责:负责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调查评价、等级申报、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工作和县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监督工作,宣传贯彻执行绿化法规,参与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绿化行业管理和城市绿化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组织实施城市绿化,依法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办公地点

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6至7楼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赵定忠

联系电话

023-515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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