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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5-036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5-10-08 [ 发布日期 ] 2015-10-08

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组成情况。

市政园林局是2008年5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成立的,主管全县市政基础设计维护、公用、环境卫生管理、风景资源管理、公园管理、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群众工作科、市容环卫科、绿化科和安全督查科。下属单位有环境卫生管理所、风景园林绿化管理所、市政设施管理所、公园管理所(本年新增“珍稀植物园”牌子,不再独立设置)、市政监察大队、风景园林管理监察大队(与原市政监察大队实行一个大队两块牌子)。我局现有编制数72个,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1个(巫溪府办发〔2009〕34号文将市政局变更为行政单位,并将原事业编制11名变更为7名行政人员。但巫溪编委〔2012〕24号又划转珍稀植物园编制3名。累计减少1名)。本年度在职职工为71人,跟上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部门(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管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2、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

3、承担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水域环境卫生的管理,管理全县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户外灯饰的管理工作。

5、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责任,管理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承担城镇市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的监察执法。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7、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

8、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等级申报、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红池坝除外)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批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

9、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10、负责编制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11、城市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管理。

12、指导、监督乡镇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预算财政拨款共计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7741.39万元,支出累计7741.39万元,因部分项目尚未完工,暂存项目资金400万元。(见附表1)

(二)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4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累计641.82万元,项目支出6699.56万元。(见附表2)

1、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累计641.82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22.54万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费16.64万元;行政运行费用(公务员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电信服务费、电话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费用等)支出137.8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32.73万元(主要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住房公积金缴费32.04万元(含所有在职职工)。

2、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累计6699.56万元,主要项目包括:乡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500万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310万元;库区水域清漂支出215万元(其中其他节能环保资金安排65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安排1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97万元,要主用于城管执法支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158.3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维护支出和背街小巷整治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219.17万元,主要用于城区绿化、清扫、垃圾清运、垃圾处置支出。

(三)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为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共计收入130万元。本年基金累计支出130万元,也是用于库区水域清漂支出。(见附表3)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额情况

本年度“三公”经费累计支出25.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49万元,公务用车及维护费用17.71万元。与年初预算比,公务接待完全控制在预算(7.50万元)范围内,公务用车年终决算支出17.71万元,没有超出年初预算超出。(见附表4)

(二)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情况

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产生,公务接待共115批次35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和保有量跟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主要是油料费和维修费,其中:油料费支出11.13万元,维修费3.86万元,其他车辆保险等费用支出2.72万元。

/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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