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6761100312/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公园绿化管理所紧紧围绕持续推进城市公园绿化提档升质,全面提升城市公园管理水平,着力提升人居环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城区综合公园、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广场及其他专类公园的日常管理。

2.制定对城区公园、广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区公园、广场内植物、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公园内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

5.负责城区公园内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园内的违法行为。

6.负责城区公园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宣传、贯彻执行园林绿化法规,参与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8.负责城市绿化的行业管理和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组织实施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绿地建设。

9.并负责管理维护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处理违反《重庆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各类违章事件。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上传下达;公文、信函处理、立卷归档工作;文印及印鉴管理工作;综合性文字材料,工作计划、总结等起草工作;负责财务、人事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绿化管护队:负责城区公园绿化的管护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4.35万元,支出总计19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3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94.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94.35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4.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80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2)卫生健康支出9.14万元,占4.7%,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143.86万元,占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11.55万元,占5.9%,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正式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社保缴费等。公用经费15.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之前年度由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汇总决算,2022年才独立编制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0长%,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交流绿化管护经验等18批次130人次和上级主管部门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实物量支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均有主管单位巫溪县城市管理局统一上报,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财政只预算人员等基本支出,无一级、二级项目。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正梅   023-51529600

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