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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9-0436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2-27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巫溪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管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2、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

3、承担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水域环境卫生的管理,管理全县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户外灯饰的管理工作。

5、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责任,管理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承担城镇市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的监察执法。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7、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

8、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等级申报、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红池坝除外)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批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

9、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10、负责编制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承办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承担组织、劳资人事、统计、财务、内部审计、宣传、信息、保密、计生、目标考核及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使用计划,承办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维护项目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2、市容环卫科。编制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负责指导、监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承担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竣工验收;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规划及店招店牌的管理工作;承担停车楼(场)、洗车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含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指导乡镇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市政设施管理所、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3、园林绿化科。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方案的审查,负责风景名胜区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批;组织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公园管理所、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业务指导。

4、督查科(群众工作科)。承担本系统纪检监察、行政效能考核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前审核及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本单位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及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置;负责草拟有关市政园林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安全的宣教及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县市政管理(风景园林绿化)监察大队业务指导。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3.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3.54万元,比2018年减少2605.43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082.89万元,比2018年减少39.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预算支出中未预算行政人员的目标绩效奖和事业人员的超额绩效,致使人员经费减少74.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中增加了差旅费定额补助部分,致使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4.61万元。(2项目支出5010.65万元,比2018年减少2565.5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市财政补助农村垃圾收集保洁试点资金、三峡库区次级河流清漂资金及农村生活垃圾“以奖代补”资金近1000万元,本年度未纳入预算;二是2018年县财政安排政府债券置换资金、小型市政项目维修资金及非税收入返还用于市政设施建设资金近1500万元,本年度未纳入预算。

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比2018年增加1.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5万元,比2018年减少0.29万元,主要原因是必须使公务接待支出下降趋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8万元,比2018年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1辆公务车频繁故障,进行大修约半年没有运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8.88万元,比上年增加34.61万元,主要原因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74.72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19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对大型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2019年初,我局共有固定资产总额为19190391元,其中通用设备16904144元、专用设备2284447元,其他1800元。我局办公用房是县政府安排使用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办房屋相关数据由巫溪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上报,故无土地和房屋相关数据。通用设备中共有垃圾清扫车、垃圾清运车、洒水车、降尘车等55辆,原值15608537元。

2)公共基础设施情况。2019年初,我局管理的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共178000万元,其中市政道路设施23000万元、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25000万元、城市公共供水设施15000万元、城市环卫设施13000万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6000万元、公园绿地共106.2万平方米53100万元、文化体育设施1500万元及其他公共设施41400万元。

3)我局占有的各种固定资产全部为本单位使用,无出租、出借、处置和对外投资情况;各类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垃圾清扫车是用于清扫城市道路的特种作业车辆;

2.垃圾清运车是用于清运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的特种作业车辆,包括自卸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等;

3.降尘车也称高空抑尘车,用于城市扬尘控制的特种作业车辆;

4.市政公共基础设施是指为公众设置的,公众都可以共享,不允许某个人独占或排他的一些基础性设施。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靳礼平    联系方式:1359472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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