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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1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管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2、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维护许可的管理。

3、承担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负责城镇规划区内水域环境卫生的管理,管理全县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户外灯饰的管理工作。

5、承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责任,管理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承担城镇市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的监察执法。

6、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活动;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和园林植物保护工作。

7、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规范园林绿化市场的责任,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

8、承担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风景名胜资源的调查评价、等级申报、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风景名胜区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红池坝除外)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批及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

9、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城市公园紧急避难场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工作;负责城区公共绿地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10、负责编制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巫溪县市政园林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政工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承办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承担组织、劳资人事、统计、财务、内部审计、宣传、信息、保密、计生、目标考核及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的建设维护管理资金使用计划,承办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市政园林工程建设维护项目预(决)算审核工作;负责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

2、市容环卫科。编制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负责指导、监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许可,承担市政设施维护项目竣工验收;承担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规划及店招店牌的管理工作;承担停车楼(场)、洗车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含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职能职责;指导乡镇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市政设施管理所、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业务指导工作。

3、园林绿化科。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负责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方案的审查,负责风景名胜区临时建(构)筑物的审批;组织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游艺机游乐园等)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公园管理所、县风景园林绿化管理所的业务指导。

4、督查科(群众工作科)。承担本系统纪检监察、行政效能考核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市政园林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前审核及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负责本单位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及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置;负责草拟有关市政园林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法制、安全的宣教及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县市政管理(风景园林绿化)监察大队业务指导。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6.94万元(含上年结转155.64万元),比2017年减少27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3万元,比2017年增加6.4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薪级工资等增加的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873.94万元,比2017年减少278.3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施的项目中包括“农村垃圾收集试点保洁专项资金”700万元,本年度环境卫生支出预算增加43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新增“颐博园”、“林城怡园”等居民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

2018年我局部门预算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8万元,比2017年减少2.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比2017年减少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8.6%。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费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我局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设备、绿化苗木、路灯、隔离护栏等市政设施的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环卫设备指垃圾清运车、垃圾压缩设备、扬尘抑制车等;

2、隔离护栏包括人行道、车行道及桥梁的中央隔离护栏;

3、绿化苗木包括春、秋季绿化提质补植补栽和新建道路绿化所需的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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