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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6761100312/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城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日期 ] 2023-01-30

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 、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能。

2、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市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职能。

3、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4、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城市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纸钱等烟尘污染的行政执法职能。

5、承担市场监管方面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执法职能,承担城市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执法职能。

6、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执法职能。

7、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执法职能。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负责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9、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城管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根据上述职责,巫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办保密、信息、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工作;承担组织人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纪检监察、行政效能考核和信访稳定工作。

2、法制科。承担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担队伍建设和执法培训工作;负责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审查;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发、审核、回收和执法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实施,负责突发事件及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宣教及培训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

3、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承担宁河街道辖区除城市违法建筑执法以外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4、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承担柏杨街道辖区除城市违法建筑执法以外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5、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承担凤凰镇规划区除城市违法建筑执法以外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6、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能。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5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2.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3.8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3.8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52.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2万元,城管执法支出359.3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3.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3.8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1.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98万元,比2022年增加12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98万元,比2022年增加123.8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2月新增4名正式人员,2023年人员预算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预算,项目预算在主管部门巫溪县城市管理局

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1.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2年增加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无该项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2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初预算未分配该项支出而实际工作中产生了相关费用,故2023年依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预算该项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配备公务用车,无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财政审批公务车辆,无该项支出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所有项目均纳入上级主管部门巫溪县城市管理局,故本单位无该项相关数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巫溪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编制,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收支预算,故无该项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童姗姗 联系方式:139966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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