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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2-07-04



溪城管发〔202227


巫溪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局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根据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的意见》(渝城管局发〔2022〕7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城管局发〔2022〕279号)要求,现将《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任务清单


巫溪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附件

实施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

指导科室及单位

1

科学编制规划

编制小城镇环境提升规划,纳入垃圾收运、公共厕所、停车场所、园林绿化、公共照明、户外广告、供排水设施、沿街建(构)筑物、集贸市场、整体风貌管控等相关内容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市容科

环卫科

绿化科

2

整体设计推进

一镇一策”“一乡一策”,因地制宜编制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做好提升工程项目的整体设计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市容科

环卫科

绿化科

3

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环卫科

合理布局垃圾收集点;新(改)建垃圾转运站;完善环卫车辆配备,推行环卫机械化作业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新建改造一批公共厕所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

指导科室及单位

4

完善道路及附属设施

修缮破损路、小街巷道路,建设小微停车场、增加停车位,完善人行道铺装和无障碍通行等设施,规范护栏等隔离设施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市容科

因地制宜完善路灯,整治照明暗盲区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5

提升供水保障质量

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镇村延伸,提升供水保障质量,推进实现同质、同价、同服务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市容科

6

整治环境卫生

健全完善清扫保洁机制,强化规范化作业,推动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环卫科

加大重点区域清扫保洁力度,加强公共水域清漂保洁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7

整治临街立面

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以及横幅悬挂、衣物晾晒等行为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执法支队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工作

责任单位

指导科室及单位

8

严格管理执法

规范沿街商铺空间秩序,劝阻制止查处违法占道经营行为,遏制乱吊挂、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现象,依法依规清理亭棚,查处违法侵占、损坏市政设施以及砍伐、移植树木等违法行为,治理违法建筑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执法支队

9

美化生态环境

植树造绿,加强庭院绿化、小区绿化、道路绿化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绿化科

新(改)建场镇小游园、小公园、小广场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10

加强宣传引导

开展小城镇环境提升工程宣传工作

白鹿镇人民政府通城镇人民政府

综合科

城综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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