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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财政局:以“四个强化”为抓手,强化直达资金监管

日期:2020-10-29

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中央出台了一揽子计划,最核心就是2万亿”的财政政策,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2万亿财政资金第一时间全部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我县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直达资金6.4亿、参照直达资金5.05亿认真贯彻落实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和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巫溪县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职能,个强化为抓手,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务求财政直达资金落地见效,惠企利民。截至1026日,直达资金已支出39814万元,支出进度为62%参照直达资金50484万元,已支出45673.05万元,支出进度90.5%

一、强化组织推进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及时成立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对接协调组、资金支付关联组、资金监管组实行每周例会制,讨论解决直达资金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县审计局、人民银行、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直达资金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作用,确保执行环节不走偏。

二、强化制度保障

为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县财政局认真研究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市对区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市对区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市对区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巫溪县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溪财发〔2020102号),明确了直达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管理原则、资金下达、支出和监管措施

三、强化规范使用

对所有直达资金实行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并同步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通过系统动态监测,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二是建立直达资金管理台账,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对直接惠企利民的资金实行实名制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建立实名台账,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加快资金使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促使直达资金尽快产生效益县财政将通过直接提取预算执行系统数据不定期通报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底前实现支出。

四、强化监督检查

强化直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执行过程中,县财政局将牵头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执行结束后,将选择一些资金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并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监督直达资金“最后一公里”情况,紧盯支出形成和实际效果,联合审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及时发现直达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财政直达资金直达民生、直接惠企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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