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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450498T/2019-002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27 [ 发布日期 ] 2019-09-28

巫溪县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财政局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财政局是巫溪县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市财政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和执行本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分析预测本县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县域宏观经济政策;拟订县和乡镇的财政分配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政策和制度。对财政性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评审。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执行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订并执行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管理和监督县财政公共支出;管理和监督县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设立10个科室和国库收付中心。分别是:办公室、预算科、经建科、社保科、行财科、国资企业科、政府采购办、财法监督科、农业科、国库科(国库收付中心)。

人员情况。年末在职人员5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行政年末在职人员16人;事业编制41人,年末在职人员39人,在职人员占编制数90.16%;与上年末数相比,减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733.27万元,支出总计1733.27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了103.1万元、增加6.32%,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2名,二是按政策从2018年6月普调职工基本工资,三是机房改造及安全等保障项目正常启动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3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3.27万元,占100.00%;上年结转300.00万元。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3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27万元,占87.11%;项目支出195.00万元,占12.89%;结转下年支出22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3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303.1万元,增加26.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63万元,涨幅16.56%。主要原因新招录人员2名,二是按政策增加职工基本工资,三是机房改造及安全等保障等项目正常启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1万元,涨幅13.77%。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按政策有所提高。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63万元,涨幅23.07%。要原因新招录人员2名,二是按政策增加职工基本工资,三是机房改造及安全等保等项目正常启动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7.88万元,占82.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7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等按政策有所提高;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6.38万元,占1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没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33万元,占2.6%,住房保障支出49.68万元,占3.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8.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6.77万元,较上年增加282.9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津贴等按政策有所提高。公用经费291.5万元,较上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的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标准及规模,能文件传达决不会议传达,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实施公车改革,现在只有一辆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银行票据的交换(必须当天清算),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1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乡镇财政业务指导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1155人。2018年人均接待费160.17元,车辆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增加1.15万元,增幅0.4%,主要原因是正常的物价上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一是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及部分办公桌。二是根据市级等保安全要求进行机房改造。三是新增国库集中电子化支付系统。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今年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152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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