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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450498T/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巫溪县财政投资决算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财政投资决算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财政投资决算管理中心承担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承担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及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对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相关单位或企业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负责对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结算、决算工作和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进行指导和服务。具体职责是:

1. 参与起草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 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参与制定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及质量考核等相关制度,研究提出完善项目支出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

2. 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事务性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提出审核、评价意见。

3. 承担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及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工作。

4. 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决算审核工作,配合财政局对项目主管部门结算、决算审核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配合财政局对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5. 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信息化工作,研究典型案例,分析运用审核结果。

6. 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根据主要职责,巫溪县财政投资决算管理中心设审核科、监督科2个内设机构。

1. 审核科。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事务性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提出审核、评价意见。承担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及管理的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信息化工作,研究典型案例,分析运用审核结果。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中介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2. 监督科。参与起草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办法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参与制定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的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及质量考核等相关制度,研究提出完善项目支出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的政策建议。指导项目主管部门开展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决算审核工作,配合财政局对项目主管部门结算、决算审核报告进行抽查和复核,配合财政局对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六至表八)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61.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1.9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1.9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表一至表三、表五)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61.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7万元,比2023年增加7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为2024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0万元,比2023年增加90元,主要原因是为2024年新增独立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决算审核等工作。

巫溪县财政投资决算管理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表四)

我单位不在“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表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由财政局统一编报并公开,本单位无重点专项资金。(表十至表十一)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永乐联系方式:023-5152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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