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
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溪财社〔2021〕2号
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金〔2020〕75号)现安排你单位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1年提前下达部分,具体金额及科目列报见附表,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0〕10号)有关要求,会同我局于2021年2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材料(包括本年度专项资金申请情况说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21年市级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你单位应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市财政局根据区县申请资料报送情况,抽取部分区县开展专项审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管理较好的区县,适当在奖补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对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限期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下年度获得相关使用方向中央、市级财政资金的资格。
附件:1.2021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
2.市级对区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巫溪县财政局
2021年 1月 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