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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2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8-28 [ 发布日期 ] 2018-08-28

重庆市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当好县委、县政府扶贫开发的参谋,研究并拟定全县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发展战略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贫困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落实脱贫攻坚计划。制定和建立贫困村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完成年终考核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的管理,制定年度扶贫资金计划,拟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管好扶贫项目,抓好项目的规划、立项、申报、审批和实施,保证扶贫项目发挥效益。督促做好各乡镇(街道)的扶贫开发工作,加强上下联系。认真做好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对贫困村(社)干部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组织开展扶贫理论、扶贫政策和扶贫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做好扶贫宣传、信息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科(群众工作科)、项目计划科、社会扶贫科、监察审计科4个科室,下设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扶贫开发培训中心)1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10名,设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扶贫开发培训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2017年实有在编在职职工18名(行政10名、事业8名),退休干部9名,借调人员5名,合同聘用人员3名,大学生志愿者3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36491.87万元,支出总计33865.9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962.44万元,减少30.03%;支出减少12784.551万元,减少27.48%,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减少。

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3649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38.07万元,占89.17%;其他收入3,953.80万元,占10.83%。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33,86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47万元,占0.74%;项目支出33,615.49万元,占99.26%;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25.91万元,较上年增加2,625.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单位未申请验收拨款,致使财政扶贫资金滞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53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62.44万元,下降30.03%主要原因是财政扶贫资金拨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31.31万元,增加15637.12%主要原因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38.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12.44万元,下降30.25%主要原因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31.31万元,增加15637.12%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没纳入年初预算。

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538.07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6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保险基数增加二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1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三是农林水支出32,468.07万元,占9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296.84万元,主要原因未纳入年初预算;四是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82万元,较上年增加50.04万元主要原因:一2017年新增职工绩效考评奖,二是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25.66万元,较上年减少48.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费用比2016年相应减少。

2017年财政拨入250.47万元,支出250.47万元,收支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1万元,较上年增加10.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是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攻坚拔寨时期,接待上级部门督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加,致使本单位三公经费增加。全年无职工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85万元,主要用于下乡督导、检查和验收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下乡督导、检查工作次数增加,致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7.7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督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13万元,主要原因接待上级部门督查指导工作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单位实有公务车辆2辆;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900人。2017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6.20元,车均维护费14.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3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电费1.17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工会经费1.17万元,其它交通费10.54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万元,其它资本性支出3.0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8.08万元,下降65.21%,主要原因是机关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努力把相关费用降低至最低限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本单位核定一般公务用车1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派遣用于脱贫攻坚期间下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拨入资金30177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主要针对整村脱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155万元,通过扶贫项目的实施,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特别是贫困群众增收难、行路难、饮水难、教育难、医疗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 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按照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的工作要求,2017整村脱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55万元,执行数为91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整村脱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重点围绕贫困村“解决八难、实现八有”和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规划实施扶贫项目,坚持以“水、电、路、讯”为重点,按照“缺啥补啥”原则,着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全年改扩建公路70公里,硬化127.5公里,实现行政村通畅率、撤并村通达率、乡镇通客车率3100%;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66处,新修水池3万立方米,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7.4万人,农户安全饮水率达到93%,集中供水达86%。铺设光缆512公里实现行政村光纤全覆盖。

3. 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2017年拨入资金30177万元,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进行了绩效自评,经县级自查验收,全县7387名贫困人口,2017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线,并实现教育、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饮水安全和生活用电问题全面解决。拟销号11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以下,同时村内基础设施、均已达脱贫标准线。并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超额完成减贫计划387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562

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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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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