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0932124XQ/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5 |
重庆市巫溪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级关于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整合、分配、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
4.负责管理全县扶贫开发项目,并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5.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统计和扶贫开发宣传、培训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7.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对我县的扶贫工作;联系扶贫集团和扶贫基金会的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市、县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和慈善机构的扶贫工作。
8.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将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巫溪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有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8名,配备领导职数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服务中心主任1名。内设下列机构:
1.综合科:负责机关党建、宣传信息、群团、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固定资产管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政务接待、后勤服务、车辆管理、财务预决算及管理、政务督办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日常网络管理与维护。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资金计划科:负责拟订全县年度扶贫开发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扶贫资金项目编审、扶贫资金调度与分配、扶贫系统项目管理、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扶贫开发情况及贫困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等工作。
3.产业发展科:负责拟订全县扶贫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扶贫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金融扶贫工作、协作做好贫困医疗救助、保障兜底、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4.社会扶贫科:负责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协调部门和乡镇的结对帮扶工作,指导驻村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负责对口扶持我县的国家机关、民主党派的联络工作。负责同市扶贫集团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
5.监督管理科:负责监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扶贫项目核查及验收、承担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工作。受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6.考核评估科:负责全县脱贫攻坚综合考核、成效评估和日常督查巡查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没有独立核算,为单位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66.22万元,支出总计2,766.2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1.49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项目资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6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67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6.2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66.2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21.49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项目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21.53万元,占18.9%;项目支出2,244.69万元,占81.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行收付实现制,故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6.2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21.49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3.67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0.24万元,增长481.2%。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1.49万元,下降22.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0.24万元,增长481.2%。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行收付实现制,故没有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92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7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增编增员增资。
(2)卫生健康支出19.2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3)农林水支出2,640.70万元,占9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86.29万元,增长645.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4.34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1.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0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2022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增编增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1万元。公用经费7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8.54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2.8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3.6万元、差旅费8.75万元、维修(护)费0.73万元、租恁费0.7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6.18万元、劳务费1.45万元、委托业务费1.86万元、工会经费3.18万元、福利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2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单位业务检查、巩固脱贫考核验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6.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管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调研、检查、验收,区县乡村振兴部门乡村振兴工作考察、东西协作项目考察调研及中国扶贫开发协会。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2万元,下降38.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3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69.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8万元,增长748%,主要原因是2022年进入巩固脱贫阶段,不断出现新的方针政策需重新安排部署,故会议费比上年度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87.86万元,其中机关运行培训费0.5万元,雨露技工(计划)培训费580.96万元、巩固脱贫能力提升培训费91.4万元、巩固脱贫成果创业及致富带头人培训费15万,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6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21年项目培训费资金安排在2022年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8.54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2.85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3.6万元、差旅费8.75万元、维修(护)费0.73万元、租恁费0.7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6.18万元、劳务费1.45万元、委托业务费1.86万元、工会经费3.18万元、福利费3.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8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7.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巩固脱贫保参保缴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2244.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绩效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 |||||||||||
项目名称: |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800022P000050 |
自评总分: |
99.1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057-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8-农业科 |
部门联系人: |
廖桂玲 |
联系电话: |
02351522562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11,104,614.80 |
31,550,242.80 |
28,841,869.69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104,614.80 |
31,550,242.80 |
28,841,869.69 |
91 |
10.00 |
9.1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及市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总体部署,在过渡期内,继续支持摘帽地区、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发展,全面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平稳过渡,做好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及市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总体部署,在过渡期内,继续支持摘帽地区、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发展,全面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平稳过渡,做好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 |
是否核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干部培训工作 |
批次 |
≥ |
4 |
4 |
0 |
100 |
10.00 |
10 |
|
及时完成 |
|
离退休活动 |
次/年 |
= |
5 |
5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脱贫人口数 |
人次 |
= |
95255 |
95255 |
0 |
100 |
10 |
10 |
|
真实数据 |
|
支部主题党日 |
次/年 |
= |
12 |
12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干部慰问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巩固脱贫成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易返贫致贫发生户 |
户 |
≤ |
3466 |
3466 |
0 |
100 |
10 |
10 |
|
真实数据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5 |
5 |
|
及时完成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 |
0 |
0 |
0 |
100 |
5 |
5 |
|
真实数据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真实数据 |
|
结余结转率 |
% |
≤ |
10 |
10 |
0 |
100 |
5 |
5 |
|
真实数据 |
|
预决算信息 |
% |
≥ |
95 |
95 |
0 |
100 |
5 |
5 |
|
真实数据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5 |
5 |
|
真实数据 |
|
表2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
项目名称: |
扶贫协会工作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23822T000000130945 |
自评总分: |
100.0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057-巫溪县乡村 |
财政归口处室: |
008-农业科 |
部门联系人: |
廖桂玲 |
联系 |
02351522562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延续扶贫开发协会工作经费,开展相关巩固脱贫工作。 |
延续扶贫开发协会工作经费,开展相关巩固脱贫工作。 |
延续扶贫开发协会工作经费,开展相关巩固脱贫工作。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扶贫开发协会 |
万元 |
≥ |
3 |
3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扶贫开发协会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扶贫工作开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及时完成 |
|
扶贫开发协会工作开展及时发放率 |
% |
≥ |
10 |
10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扶贫开发协会工作经费发放金额 |
万元 |
≥ |
3 |
3 |
0 |
100 |
10 |
10 |
|
真实数据 |
|
扶贫开发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及时完成 |
|
受益巩固脱 |
% |
≥ |
95 |
95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表3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 |||||||||||
| |||||||||||
项目名称: |
巫溪县2022年雨露计划 |
项目编码: |
50023822T0 |
自评总分: |
100.00 |
|
| ||||
项目主 |
057-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
财政归 |
008-农业科 |
部门联系人: |
廖桂玲 |
联系电话: |
02351522562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 | |||||
年度总金额 |
0.00 |
3,850,000.00 |
3,842,500.00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0.00 |
3,850,000.00 |
3,842,500.00 |
100 |
10.00 |
10.0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项目按3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补助到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占比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资助准确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20 |
20 |
|
及时完成 |
|
资助经费及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及时完成 |
|
接受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高等职业教育人均资助标准 |
元/学年 |
= |
3000 |
3000 |
0 |
100 |
20 |
20 |
|
及时完成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在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严格执行《巫溪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巫溪县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巫溪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发挥贫困户、党员和群众代表监管作用,对项目质量、物料采购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结合的形式,开展扶贫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问题。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廖桂玲 023-515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