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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1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全县扶贫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扶贫资金、物资的分配和管理;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规划、申报和管理;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对贫困乡(镇)有影响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5.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动态监测、信息统计等工作。
    6.负责贫困地区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和产业扶贫工作;指导片区扶贫开发;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科技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广先进实用技术。
    7.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对本县的扶贫工作,联系扶贫集团和扶贫基金会的扶贫工作,组织、协调本市、本县以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民间力量和慈善机构的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帮扶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与管理。
    8.负责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1.单位组成: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巫溪县扶贫开发培训中心。

2.人员构成: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0名,内设科室4个。配备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目前,有在编在职人员15名(其中:行政8名、事业7名),扶贫志愿者3名,临聘人员3名,从乡镇、部门抽调县扶贫办干部15名,退休人员9名。

3.车辆情况: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县财政批准有编制的公务用车1辆,另外租用机关事务局车辆1辆,用于脱贫攻坚督查。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1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15万元,比2017年增加15.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绩效考评纳入2018年预算。

巫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17年增加6.5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比2017年持平;公务接待费7万元,比2017年增加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17年增加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重,车辆维修费将会增大。公务接待费因2017年预算较低,扶贫工作任务重,接待频繁,故增加2018年公务接待费4.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低,目前我县扶贫工作任务重,下乡指导,实施项目验收等出差频繁,人次多,人均1.7万元的公用经费保障不了我单位工作正常开展,请求财政对我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进行追加。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亿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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