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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0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巫溪县乡村振兴局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巫溪县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81号城投大厦9楼,邮编:405800,电话:023—515225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巫溪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项工作透明度得到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为方便干部群众更快更好地了解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动态、成效,县乡村振兴局及时对目录、指南等进行更新,主要更新了领导信息、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内设机构等方面情况。同时,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市局要求开设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专栏,全年通过巫溪县人民政府网和巫溪县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工作类文件、信息14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依据近年来国家对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新《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公开流程规范和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有效,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升信息质量。推进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职责、程序、标准、时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广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群众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市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开设了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专栏,做好“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专题目录维护与局机关其他网站栏目常态化更新,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机结合,政务公开的范围和边界更加清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负责人组成,明确职责,确定任务,并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信息等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了《巫溪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及公开流程、纪律规定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需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原则,由业务科室负责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经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确认无误后提交综合科按程序公开。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我局安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级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不断丰富经验,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巫溪县乡村振兴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精准度和主动性均有显著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乡村振兴政策、服务等政府信息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还需增强。

(一)常态化做好主动公开。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做好涉贫涉乡村振兴领域信息的动态更新工作,确保重大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缺位,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和交流研讨,增强专业素养和理论素养,提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高频事项、群众关注,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和水平

(三)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上级指示和工作实际及时优化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依法依规严谨规范进行答复。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日常,以考核指挥棒推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系统内协调联动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巫溪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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