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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4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18 [ 发布日期 ] 2017-09-18

县发展改革委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巫溪县人民政府下设的行政机构。其部门主要工作职能是:监测预测经济形势,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引导管理投资,加强项目建设,平衡资金计划,招商引资,供给侧改革、严格物价管理,推进项目工程招投标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内设办公室、投资科、农经科、社会事业科、工业科、稽查科、价格科6科1室,管理县物价检查所、县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同时管理县投资促进办公室、县招投标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776.14万元,支出总计789.0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6.06万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收入增加。支出增加1万元,比上年增长0.1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略有增长。

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合计776.14万元,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776.14万元,占收入总额100%

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合计78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9.79万元,占84.88%;项目支出119.29万元,占15.12%。

本单位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5万元,较上年减少12.9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6.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6万元,增长0.7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15万元,增长30.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行政运行经费预算78.49万元,追加安排事业运行预算15.55万元,追加安排单位离退休费预算20.85万元,追加安排抚恤金预算13.26万元追加安排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预算25万元,追加安排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预算20万元,追加安排以工代赈管理费预算9万元。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及人员变动略有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1万元,增长32.8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和项目支出增加,二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6.25万元,占75.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整费用增加及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64万元,占1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1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待遇及退休人员死亡怃恤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4万元,占2.7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农林水项目支出29万元,占3.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为生态文明建设资金支出及以工代赈管理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5.65万元,占3.25%,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2.32万元,较上年增加158.1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7.47万元,较上年减少2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开支,缩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2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改革市上开会、下乡检查调研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2.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考察团、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对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的加大使接待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251人, 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9.5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8.41万元,降低18.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各项费用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编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31056。

/县发展改革委2016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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