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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8-041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8-02-12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巫溪县能源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巫溪县能源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能源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天然气年度发展计划,对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天然气设施设备保护等工作。

(二)负责制定电力年度发展计划,对电力经营企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电力设施设备保护等工作。

(三)负责民用煤、工业用煤供应工作和煤炭市场管理工作。

(四)调查研究全县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提出建议意见。

(五)承办县经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更好地履行全县行业经营,推进能源发展,促进全县能源产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能源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1、综合科;负责处理机关公务、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党建、财务和办公自动化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机关规章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值班及煤炭产业发展相关政务信息、电文的接收、传递及处理工作。2、产业发展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巫溪县煤炭产业计划、负责制定天然气年度发展计划,对天然气经营企业开展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天然气设施设备保护等工作。

3、市场管理科;负责煤炭运销及地方商品煤货源统一管理工作,编制县内用煤和县外用煤计划。

二、部门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5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2.0536万元。比2017年减少78.976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原煤管办自收自支人员2018年没能纳入预算和人员调走,预算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05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8万元,医疗保障0.962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0402万元;住房公积金:1.2154万元 。2017年结余结转1.4267万元,

2018年能源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1万元,对比2017年没有增加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6.5万元,对比2017年无增加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和2017年对比没有增加减少,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7737万元,比2017年增加8.88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三公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考核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2.0536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单位应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公用经费:即(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8能源服务中心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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