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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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改革要求,重庆联合产权交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溪县人民政府协商一致,整合建立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同设立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溪分中心(以下简称“巫溪分中心”),原巫溪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职能全部划转至巫溪分中心。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废止文件
废止《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收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23〕924号),该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二、执行要求
收费调整:原文件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取消,巫溪分中心的收费标准由其依法依规另行制定并公示。
公示监督:巫溪分中心需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此复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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