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飞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停车场收费备案申请》收悉。该室外停车场共有停车位59个,消防设施、监控系统、标识标牌己安装并由有关部门验收,具备停车收费条件。根据我委《关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巫溪发改发〔2014〕537号)规定,对巫溪县飞洋华府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批复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巫溪县飞洋华府室外停车场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为:小型车(含三轮车)前30分钟(含)免费,超过30分钟的,计费时间从始停起连续计算,每小时2元,12小时内(含)不超过8元,24小时内(含)不超过15元。
二、停车收费以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制式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抢修车,以及其它法律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请你单位将上述停车收费标准在收费窗口醒目处进行公示。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巫溪县飞洋华府室外停车场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