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警事 | 夜巡出战果 巫溪公安抓获一跨区县非法捕鱼团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工作情况
小城警事 | 夜巡出战果 巫溪公安抓获一跨区县非法捕鱼团伙
为切实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工作
助力平安巫溪绿色崛起
巫溪县公安局
强化开展“零点”夜间巡河行动
扎实落实县内各个流域巡护巡防工作
近日,巫溪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田坝派出所在夜间巡河工作中,成功查获一个跨区县非法捕鱼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查获渔获物512尾。
“站住!我们是警察,别动!”夜间巡河过程中,民警发现疑似有人使用电瓶、手抄网、皮划艇等装置非法捕鱼。经调查,确认了其非法捕鱼行为,随即开展抓捕。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对自己伙同余某、邓某等6人,使用自制的电鱼工具,沿湾滩河流域实施非法捕鱼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李某团伙近年来长期活动于云阳县、巫溪县附近,使用电鱼和毒鱼两种方式实施非法捕捞。在对嫌疑人家中搜查,共查获渔获物512尾,其中细鳞裂腹鱼等国家二级保护鱼类107尾。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嫌疑人家中查获的鱼获物
▲嫌疑人所使用的电鱼器材
警方提示:
01电鱼有哪些危害?
·电鱼会对鱼的繁殖器官造成严重损害,使其无法再进行产卵,造成鱼类失去繁殖能力。
·水中的浮游生物以及微生物也会被电死,水中生态难以维持平衡,导致水质变差。
·电鱼时操作不当易导致伤人亡人事故。
02警方提示
《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巫溪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2380012
ICP备案号:渝ICP备16014709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38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