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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466238c/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公安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6 [ 发布日期 ] 2021-09-16

重庆市巫溪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局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任务。负责维护国家安全和全县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组织、指导、监督对全县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预防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刑事、治安案件;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户政、居民身份证及中国公民出入境、港澳台居民、外国人在定边境内居留、旅行等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和监督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警卫对象和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监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经济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县直属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 机构设置。巫溪县公安局110指挥大楼位于马镇坝柏杨街道柏杨南路66号,2016年7月4日正式启用。县局内设机构21个,派出所21个。县局编制人数396人,实有在编人数370人,离退休人员93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

  2. 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仅本级机构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697.90万元,支出总计13,697.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9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森林公安14人划拨至县公安局和新进民警6名,增加了人员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37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96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70.71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327.2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3,18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3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增加,支出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974.20万元,占75.7%;项目支出3,209.93万元,占24.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58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项目款项未支付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97.9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7.92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增加,经费收、支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70.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4.96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决算数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2.06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预算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2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4.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34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相应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5.48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年初预算数相应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1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58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申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部分项目资金在2020年初拨付,导致2020年的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共安全支出11,541.90万元,占8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3.5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转移支付资金

二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59.80万元,占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5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

三是卫生健康支出275.6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四是农林水支出43.5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森林公安划拨至公安局,森林公安业务增加,农林水支出费用相应增加。

五是交通运输支出15.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交通项目业务增加,年中追加预算。

六是住房保障支出348.19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4.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7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6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03.71万元、津贴补贴814.92万元、奖金242.85万元、伙食补助费262.0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730.4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5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3.49万元等。公用经费1,50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5.05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7.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2.16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警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8.73万元,下降50.1%,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警务用车10辆,2020年未购置警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警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1.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警务用车10辆,2020年未购置警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6.00万元,主要用于警务车辆保险、修理、油料等方面。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00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警务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99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2019年购置警务用车10辆。

公务接待费1.8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7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测公务接待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1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人数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5辆;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1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2.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5.05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91.6%,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84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任务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8.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3%。主要用于采购公安专用设备等方面。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3个,涉及支出预算4143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1020万元。本部门对2020年辅警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目标完成,做到专款专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尤其是资金的使用上还需要更好与上级部门沟通,杜绝一些不合理的开支。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搞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2022年预算,保证预算准确无失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辅警人员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已完善辅警队伍管理机制,达到缓解了警力不足情况,更好地发挥了群防群治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20万元,执行数为1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逐步辅警保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训练常态化,有效地激发辅警队伍的内生动力,二是能更高效协助协助公安工作开展,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辅警队伍文化及业务水平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培训,提高辅警队伍专业水平;二是细化措施,加大管理力度。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辅警人员经费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公安局

联系人

张馨月

实施单位

巫溪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51229051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1020

总量

102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20

其中:财政资金

102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进一步完善辅警队伍管理机制,逐步辅警保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训练常态化,有效地激发辅警队伍的内生动力。能更高效协助协助公安工作开展,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已完善辅警队伍管理机制,达到缓解了警力不足情况;更好地发挥了群防群治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15)分

保证公安业务支出和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公安工作

100%

全部完成

100%

15














质量指标(15)分

保证公安业务支出和正常运转、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已完成

全部完成

100%

15














时效指标()分













成本指标()分













……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公安机关有依法对蓄意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和其它犯罪分子实施打击、制裁、监控和改造的社会效能

全部完成

良好效果

100%

15








生态效益指标(15)分

真正做到了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使巫溪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和谐健康

稳步提升

均已达标

100%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保护弱势群体,减少违法犯罪

稳步提升

全部完成

100%

10








……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0)分

满意

100

100%

100%

20








……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122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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