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公安局关于配合开展
冉隆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调查的通告
巫溪县公安局正在侦办冉隆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保障本案所有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配合开展调查取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各集资参与人于2026年5月7日前到巫溪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接受取证询问并提供出资凭证,前期已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但未提供出资凭证的需在此期限内提交相应凭证。
逾期未到巫溪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配合调查或未提供出资凭证的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通告
巫溪县公安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廖警官,19802798755;张警官,18315062277)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