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王*用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兹有王*用,身份证号:5112**********3972因保管不善,将319房地证2014字第6****号 (坐落:巫溪县文峰镇宁峰巷23号3单元*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申明
声明人:王*用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