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25尖山片区第002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11 月 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402办公室
联系方式: 023-518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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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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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巫溪县田坝镇兴物村三组  | 
 原户主名字旷才九改成:旷才玖;身份证号码512228193406196114改成:512228193406196115  | 
公告单位:巫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10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