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羚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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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杨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巫溪县城厢镇西麟坡26#(土产公司)*号

溪房改权字第98****号


杨紫羚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51811559 

                登记机构:巫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