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彩、易绪丹、易建宇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日期:202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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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易华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巫溪县柏杨街道公园路122号畔山悦府3幢5-3

渝(2020)巫溪县不动产权第00074****号

许志彩,易绪丹,易建宇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158号4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51811559 

          登记机构:巫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