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处罚/强制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38MB17708917/2023-001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2023.08.2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违法单位同意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备注

1

溪规资处罚决定〔2023〕第13号

巫溪县红池坝镇九坪村村民委员会未批先建物流基地项目案

巫溪县红池坝镇九坪村村民委员会

巫溪县红池坝镇九坪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在红池坝镇九坪村三社(小地名:吴家坪)占932.12平方米土地修建物流基地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1.对非法占用的932.12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予以没收;
2.按非法占用土地每平米100元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93212元。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