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部门>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1-21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司法局: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优作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实质和精神内涵,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进行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局领导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组织局干部职工培训2次,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员培训10余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完成2021年度重庆市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科学民主。一是完善决策机制。制定《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原则及程序,对决策公开的范围、原则、程序、保障和监督予以规范,并规定了决策责任追究事项、责任分区、责任追究方式、决策过程类别及责任追究权限,规范重大决策行为。二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相关制度,实行全过程记录、痕迹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科学。在国土空间规划时,面向全县市民征集城市规划工作意见和建议。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定。聘请峡郡律师事务所担任执法支队驻队律师,为依法执法、规范执法、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提供法律意见,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借鉴周边区县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加强对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学习,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1.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业务流程。针对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需要,登记中心根据市局文件精神开设了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首次登记、批量业务除外)的办结时限由《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1到3个工作日。查询业务、查封登记、解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        

2.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将原设置在局机关办公楼的集中受理窗口和抵押窗口全部迁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统一对外办公,共派驻工作人员12名,目前共设置涉税窗口3个,非涉税窗口2个,同税务部门协调增派了税务工作人员。

3.简化办事环节,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网上开展了权力清单,涵盖了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告知单等信息,方便群众和企业事前查询。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路数次。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按照各级行政事项清理工作要求,结合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职责,对相关许可事项进一步梳理。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法规制度统一其中,资源利用行政许可共7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审查,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审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原用途补办出让手续审查,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行政征收4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增加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的土地收益征收,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收土地闲置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作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执法部门,始终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1.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认真梳理本单位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和执法依据,细化行政执法权责,并及时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对行政处罚信息及行政执法工作抽查信息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及网上运行工作的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由县、乡二级实施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本领域县、乡拟保留行政权力事项229项(行政许可89项、行政处罚118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其中县单独实施222项,乡单独实施7项,县和乡镇共同实施0项。拟向乡下放行政权力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6项、其他行政权力0项)。本领域县、乡拟保留公共服务事项6项,其中县单独实施5项,乡单独实施1项,县和乡共同实施0项。同时,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进行了相应完善。

2.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并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过程的监督。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加大行政执法事中监督,事后公开力度。

3.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关于建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会审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加大重大行政处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受访、回访机制,依法分类处理诉求,清事项处理途径,推动问题及时解决。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良好秩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职工法治理论学习制度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一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各科室根据职能开展本科室法治专题培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专门的法治专题培训。三是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对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有待完善,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推动法治化执法方式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2022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重点,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一)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加强能力建设。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做好人才培养和储备。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提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行政裁决工作队伍建设。

(二)加强普法宣传

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相关领域的法治宣传工作。在日常巡查中,与辖区乡镇及片区规资所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会议,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宣传资料、接待群众咨询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围绕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法配套法规政策修订等为重点工作,加强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政策宣传,特别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传,以此增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让老百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完善执法程序和方式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证件制发、在岗轮训等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相关规范标准。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本地区各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并对外公布。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按照行政执法类型,制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1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