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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68891410G/2021-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重庆市巫溪县大数据应用发展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巫溪县大数据应用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数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数据工作的安排部署,主要职责是:

2.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纲要,编制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督促检查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服务。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和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待建基础信息平台的技术评估和审批;负责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和“智慧政务”工作。

6.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庆市组织的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3个。

1.综合科:负责处理机关公务、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党建、财务和办公自动化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机关规章制度,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务值班及相关政务信息、电文的接收、传递及处理工作。

2.产业发展科: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服务。

3.信息管理科: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巫溪县大数据应用发展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有事业编制8名,2020年12月底实有人员7名。本部门2020年度纳入决算编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8.58万元,支出总计108.5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6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0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9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1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4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7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8.58万元,占90.8%;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9.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底结算人员经费2020年没有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5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6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9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0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7万元,增长65.5%。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1万元,增长41.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底结算人员经费2020年没有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87万元,占8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6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3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86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3.62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7万元,增长114.1%,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基本工资、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7万元、绩效43.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82万元、职业年金2.4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86万元、住房公积金3.62万元。公用经费17.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增加,但是本中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开支。所以经费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1.48万元、电费0.83万元、邮电费0.88万元、物业管理费1.58万元、差旅费2.5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0.32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工会经费0.17万元、福利费0.36万元、公务车运行费1.8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事业人员3名,年初预算相应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1万元,下降了14.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配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度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020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扶贫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核定定额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的业务,市上对接业务、下乡、下企业调研、扶贫等工作有所增加。本部门严格遵守公务车管理制度,公务车运行费用没有增加。

公务接待费1.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联系各项业务工作检查及业务对接发生的招待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1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9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6.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压缩会议,能不开会议就不召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是属于大数据业务单位,必须对相关部门、乡镇进行大数据应用智能化业务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财政预算下达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用于我中心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经费。到2020年底,争取县级资金10万元,支出项目资金10万元,完成预算金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工作经费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县经济信息委

联系人

祝敬德

实施单位

巫溪县大数据应用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992209123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10

总量

1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达到95%以上。2.政务信息系统内部整合率达到50%以上。3.开展智能化改造培训1次,规上企业全全覆;4.全年完成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

1.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达到95%以上。2.政务信息系统内部整合率达到50%以上。3.开展智能化改造培训1次,规上企业全全覆;4.全年完成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45)分

数量指标(45)分

开展智能化改造培训

1次

1次

100%

10


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率

95%

100%

100%

10


政务信息系统内部整合率

50%

55%

100%

10


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

3个

3个

100%

15


效益指标
(30)分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智能化改造培训规上企业覆盖率

100%

100%

100%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培育企业智能化改造能力

3个

3个

100%

15


满意度指标(15)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5)分

培训企业满意度

95%

100%

100%

15


说明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到2020年底,我中心已完成政务信息系统上云达到95%以上;政务信息系统内部整合率达到50%以上;开展智能化改造培训1次,规上企业安全覆盖;全年完成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智能化改造培训1次,政务信息系统上云率达95%,政务信息系统内部整合率50%,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二是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显著,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完成,提升了我县信息系统上云水平,有力促进我县工业企业发展,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政务水平做出贡献。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33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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