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6年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
工作要点》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中心,有关企业:
现将《2026年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巫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2026年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全县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协同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经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经信应急〔2026〕1号)和《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2026年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巫溪府发〔202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重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企业、关键环节,推进安全生产属事责任、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以更务实的举措、更严格的标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将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有关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制定委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要情况通报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将安全履职情况纳入述职报告。
2.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燃气、油气、民爆、电动汽车充换电、电力运行、通信、政府储备盐仓储环节等行业领域,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加强对工业园区综合管理、乡镇街道监督业务以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
3.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将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严格落实一线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制度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检维修、动火动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4.强化综合统筹协调能力。充分发挥县安委会电力、城乡燃气(醇基燃料)、工业3个专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按照“有机制、有保障、有成效”要求推进规范高效运行,按要求开展专委会述职、评价等工作。
(二)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1.抓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对标对表完成2026年度重点任务,打好经济信息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战。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高隐患排查整治质效。推进落后工艺设备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落实“人防、物防、管理防、工程防”措施。按要求开展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构建遏制重特大事故长效机制。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动态修订完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城镇天然气事故、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等行业领域应急演练,督促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民爆、燃气等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通过实战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协同处置能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救灾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3.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强与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三)坚持依法依规治理
1.科学制定检查计划。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和危险作业规范执行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聚焦燃气、民爆、充换电等重点领域,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2.严格规范精准执法。聚焦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大风险,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严格执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文明规范,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3.深化执法数字化应用。积极运用“执法+监督”数字化平台,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升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通过数字化手段加强执法过程管理,推动监管方式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不断增强安全监管效能。
(四)强化安全生产检查
1.持续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严格民爆物品储存、销售、配送、使用等环节监管,确保检查覆盖率100%。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执行,推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双落实,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整治“四超”(超员、超量、超时、超产)和“三违法”(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新训率100%,持续加强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2.持续深化燃气油气行业安全治理。持续推进燃气安全数字化监管,用好“燃气安全在线”等应用,动态摸排燃气安全风险点,持续加强感知体系建设,推进场站、管道用户等基础信息标准化治理。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燃气管道定期体检制度。会同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生产、销售环节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已达报废年限燃气具的更换,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严格把控辖区内燃气油气站点建设节奏,推动有序建设和科学布点,杜绝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抓好站场及管道设施巡检维护、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治、第三方破坏整治、燃气管道协同保护、瓶装燃气全环节监管、实质随瓶安检和入户安检、瓶装燃气末端规范配送、燃气安全宣教以及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用户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治理。推动燃气行业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线从业人员岗位职责清单和岗位操作卡。督促企业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持续开展行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委外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抓好电力运行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安全形势研判、监测预警等预防工作,滚动开展电力电量平衡,科学制定负荷管理预案,开展节约用电行动,供需两侧发力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电网安全运行。强化风险隐患整治,开展电网设施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薄弱环节;督促发供电企业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落实县高压输电通道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保护职责,压实电网企业常态化巡视巡查主体责任和“三长”网格化护线作用,提升高压输电通道智慧化监测保护水平;加强重要设施保护,严格落实防山火、防外破措施;做好电力安全生产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做好一次燃料供应保障及电力设施运维检修,统筹实施发供电设施设备年度检修计划,优化检修工期和方案,充分利用电网负荷低谷时段开展临停检修;及时开展融雪除冰、森林防火灭火等工作,高效快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减少损失和影响,保障电力安全平稳供应。
4.持续加强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定期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消防设施配备、电气安全等情况。督促建设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全面落实《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全链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打造安全、可靠、规范、便捷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安全监测系统,严密监测充换电基础设施和车辆电池的温度、功率等实时运行参数,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强化电气火灾隐患监控与排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5.进一步建立健全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体制机制。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政府储备盐仓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按照任务分工,持续配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建筑保温材料整治等领域“全链条”整治。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核准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对新核准的工业项目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会同应急管理部门督促项目业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实施。
(五)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群防群治
1.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深化经济信息领域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避险知识。针对不同行业、岗位特点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适时推送各类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升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发现报告身边事故隐患,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开展安全工作。
3.提升市场多元共治能力。引导高危行业领域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功能,推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积极协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严格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始终保持警钟长鸣,树立安全才能生产、生产才能安全的发展理念。要对照本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等挂钩。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对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得力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