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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三强化”做好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

日期:2021-04-26

县交通局“三强化”做好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严格要求客运企业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24小时不间断的动态监控,对不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不落实动态监控相关规定、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司乘人员破坏动态监控装置的,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二是强化监管。加强对营运企业、动态监控营运车辆入网率上线率的管理,特别是严格“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管。目前,全县所有参营公交、班车客运、农村客运、出租车等438台全部安装GPS装置,做到运行知轨迹、停靠知地点,有效管控营运车辆超速、不按规定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安装车辆3G、4G视频167辆、主动防御系统92辆,对车辆驾驶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实时监管。

    三是强化督导。督导客运站做好“三危品上车”查堵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和上路暗查、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司乘人员防“三品”上车意识,严防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三品”上车。目前,共检查客运车辆350余辆,发现客运车辆GPS违规行驶1起,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巫溪交通局 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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