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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321004U/2021-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重庆市巫溪县交通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交通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交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和市县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县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等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指导工作。

2.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培育和管理水、陆、空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各种运输行业发展及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负责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统筹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和相关电子政务工作。

4.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执法交由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有关综合执法工作。

5.负责全县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工程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

6.负责全县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水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航运运政、海事、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救助打捞的管理工作。负责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

10.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负责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1.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公路、铁路、民航、水路、邮政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

12.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具体推进工作。

13.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巫溪县交通局以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发展为主线,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交通运输政府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转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形成权界清晰、结构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交通运输政府部门机构和职能体系,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水平。将原巫溪县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入巫溪县交通局,除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外,巫溪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16.有关职责分工

(1)重大重点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重点项目,牵头巫溪县交通局拟订重大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巫溪县交通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具体推进工作。

(2)铁路、民航及交通规划职责分工。巫溪县交通局负责拟订地方铁路、民航发展专项规划,协调推进全县铁路、民航项目建设管理,协调管理铁路、民航运输工作。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铁路、民航等交通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积极配合做好全县铁路、民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3)口岸和物流职责分工。巫溪县交通局负责综合平衡交通运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管理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多种运输行业发展。巫溪县商务委员会负责口岸和物流管理的具体工作,巫溪县交通局配合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4)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巫溪县交通局负责渔船检验监督管理。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协助做好渔船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交通局机关现有综合科、财务审计科、规划计划科、行政审批科、建设管理科、运输管理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安全法制科。下设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路工程勘测设计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铁路民航管理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铁路民航管理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07,036.32万元,支出总计107,036.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67.24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特别是四好农村公路及普通干线公路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而是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减少,主要是S502双庙垭口至渔沙及大河广安村肖家湾滑坡改线工程。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8,52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460.25万元,下降55.1%,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特别是四好农村公路及普通干线公路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而是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减少,主要是S502双庙垭口至渔沙及大河广安村肖家湾滑坡改线工程。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378.57万元,占99.7%;其他收入145.73万元,占0.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8,512.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6,81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16.08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缴费的增加;二是2020年是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项目按进度支付。其中:基本支出615.16万元,占0.6%;项目支出106,203.54万元,占99.4%。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083.32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大幅度减少;二是2020年为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项目按进度支付,特别是普通干线公路及四好农村公路项目支出增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723.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302.96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特别是四好农村公路及普通干线公路项目资金大幅度减少;而是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减少,主要是S502双庙垭口至渔沙及大河广安村肖家湾滑坡改线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12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46.52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和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对为二级预算单位,两单位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拨入我单位,特别是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555.07万元,增长7309.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录入项目预算资金,年收入有项目资金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314.6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405.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49.67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和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为二级预算单位,两单位的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拨入我单位,特别是项目资金,在年终做决算时,项目支出计入我单位。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36.92万元,增长9821.8%。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录入项目预算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70.77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大幅度减少;二是2020年为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项目按进度支付,特别是普通干线公路及四好农村公路项目支出增多。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40.51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41万元,增长314.8%,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提高;二是下属单位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二级预算单位,该笔资金为此单位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计入我单位。

2)卫生健康支出22.06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136.00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二级预算单位,该笔资金为此单位项目资金,收入及支出计入我单位。

4)农林水支出10,500.00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易地扶贫搬迁项目9000万元;年增加安全护栏项目1500万元。

5)交通运输支出45,378.99万元,占8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42.51万元,增长10296.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录入项目资金,只录入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年时增加了项目支出,比如普通干线公路资金、四好农村公路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27.86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42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单位及机关新进职工等的职工工资正常晋升及政策性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2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有新进人员导致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1,029.8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25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985.00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是四好农村公路及普通干线公路项目资金减少。本年支出47,28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8.02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20年是交通三年行动计划最后一年,项目按进度支付,特别是普通干线公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以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原因,减少公务用车,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二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停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过路费用稍微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过路费用稍微减少。

公务接待费1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项目对接人员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对公务接待控制力度,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减少了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93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0.0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2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导致相应支出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减少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5.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和服务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3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3项,涉及资金88590.44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圆满完成了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资金支付目标任务。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国省干线公路覆盖城乡、农村公路惠及全县的交通运输骨架网络,正在努力构建“内畅外联、互联互通、路网完善、出行便捷”的交通格局。交通建设工程成为群众获得感最多、满意度最高的民心工程,交通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0年市级投资普通干线公路资金(第三批)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交通局

联系人

石庆平

实施单位

重庆红池坝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23-51888205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21931

总量

21931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1931

其中:财政资金

21931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改建项目的建成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交流,提高区域交通服务能力,改善交通环境,完善交通网络,充分发挥公路网的整体效益。

推动区域经济交流,提高区域交通服务能力,改善交通环境,完善交通网络,充分发挥公路网的整体效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20)分

完成干线公路总里程

190公里

190公里

100%

20


完成普通干线公路数量

15条

15条

100%


质量指标(20)分

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

95%

95%

100%

20


道路设计及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率

100%

100%

100%


工程使用年限

≥10年

≥10年

≥10年


时效指标(10)分

项目竣工时间

2020年底

2020年底

100%

10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受益人数

≥350000人

≥350000人

100%

15


受益建档立卡户数

≥16500人

≥16500人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公路服务功能改善程度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100%

15


项目运行完好度

≥10年

≥10年

10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受益人口满意度

98%

98%

100%

10


乡村组满意度

100%

100%

10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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