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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09321004U/2023-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重庆市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能力。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5)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科、安全信息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执法六大队。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编制52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52名)。设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职队长2名。2022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45人,参公人员45人,退休人员28人,2022年人员调离1名,人员调入1名,公招新入4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986.25万元,支出总计986.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收取财政拨付原运管所房屋配套费、人防配套费,2022年无该项目收入支出;二是人员调出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98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收取财政拨付原运管所房屋配套费、人防配套费,2022年无该项目收入;二是人员调出等。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98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支出财政拨付原运管所房屋配套费、人防配套费,2022年无该项目支出;二是人员调出等。其中:基本支出966.21万元,占98%;项目支出20.04万元,占2%。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实现零结转,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统一收回,2022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86.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9.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收取财政拨付原运管所房屋配套费、人防配套费,2022年无该项目收入支出;二是人员调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收取财政拨付原运管所房屋配套费、人防配套费,2022年无该项目收入;二是人员调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67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没有录入项目预算资金,年中财政追加项目资金收入;二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总量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60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收取财政拨付原运管所房屋配套费、人防配套费,2022年无该项目支出;二是人员调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67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职级工资标准调整导致支出总量增加,年中追加2022年部分交通补助资金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实现零结转,财政部门将资金指标统一收回,2022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9.66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3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部分职工工资标准增加导致社保缴费总量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1.3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相关开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交通运输支出735.67万元,占7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53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预算项目资金,年中追加了部分交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9.58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相关开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6.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87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2022年调出2人事业编制人员;二是2021年支出中包含从巫溪县公路事务中心拨入9人定额公用经费,2022年不含此项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4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2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5万元,增长65.6%,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执法支队与我单位公务往来增加,区县交流检查增加,打击非法营运及超限超载力度增强,公务用车频率及费用增加,接待次数及费用增加,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交通路面巡查过路过桥费及燃料费、公务车辆年检年审费、公务车辆保险费及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10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2022年区县交叉检查次数增加,打击非法营运及超限超载力度增强,故公务用车频率及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因公务到我单位开展工作的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照市、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6万元,增长71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执法支队与我单位公务往来增加,区县交流检查增加,故接待次数及费用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0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7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疫情反复,本单位未举行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市交通执法总队“四基四化”项目建设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参与执法培训,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1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1万元、印刷费4万元、咨询费1万元、手续费0.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租赁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3.96万元、福利费5.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54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2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对应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设备、G42巫恩路巫溪县城厢镇花栗街道不停车检测系统货物,四基四化项目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0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专项项目,只有一般性项目

2公开内容。

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67

自评总分:

93.266

项目主管部门:

075-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财政归口科室:

004-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胡佶

联系电话:

0235152279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8045842.19

12386923.19

9862542.99

其中:财政拨款

8045842.19

12386923.19

9862542.99

80

10.00

8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承担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稳步推进防疫抗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行业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和交通秩序管控、加强机关内部防控;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客运市场发展、加快交通综合服务站一体化建设、完善驾培维修管理体系;认真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有效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有序开展超限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开展高温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开展超限超载违法检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

(一)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承担船舶检验(含渔业船舶)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公路、水运和地方铁路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稳步推进防疫抗疫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行业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应急运力储备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和交通秩序管控、加强机关内部防控;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障客运市场发展、加快交通综合服务站一体化建设、完善驾培维修管理体系;认真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有效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有序开展超限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落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开展高温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开展超限超载违法检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的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1

1

0

100

20

20

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打击率

%

90

90

0

100

20

20

遗嘱人员生活补助人数

6

6

0

100

10

10

应急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定性

1

0

100

20

20

全县交通运输安全

定性

有效改善

1

0

100

20

20

预算执行率

%

95

90

5.26

47.4

10

4.74
















二级项目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四基四化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210987

自评总分:

95.50

项目主管部门:

075-巫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财政归口科室:

004-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王光金

联系电话:

13896219989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300,000.00

165,494.8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300,000.00

165,494.80

55

10.00

5.5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显著提升;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综合执法装备能力显著提高,执法站所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执法工作信息化,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执法效能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显著提升;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综合执法装备能力显著提高,执法站所规划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执法工作信息化,信息化手段充分运用,执法效能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执法人员培训人数

人数

45

45

0

100

40

40

完成全员培训

执法队伍素质能力

定性

明显改善

1

0

100

40

40

执法素质提高

执法对象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执法对象满意













2.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无。

3.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玉宇,023-51522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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