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巫溪县2025-2026年通组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批)红池坝镇渔沙村界至金家村金家坝段公路建设计划的函

红池坝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资金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一批)和建设考核任务的通知》(渝交计〔2024〕102号)文件要求,为促进红池坝镇农村公路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将巫溪县2025-2026年通组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批)红池坝镇渔沙村界至金家村金家坝段公路建设计划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加强计划管理。严格按照下达计划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
二、严格建设程序。请你镇接到建设计划后,迅即启动项目立项、概算批复等前期工作,并按照《重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完成工程招标、工程监理、报监、报建、施工许可等程序,并将相关资料报县农村公路办公室备案。在没有完善建设程序审批时,不得违规实施工程建设。
三、强化质量标准。严格执行《重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关于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我县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等要求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质量要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业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统筹建设进度。自开工之日起12个月,每月20日前报送工程建设进度(刘卿:13452776999),我委将每月对项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上报政府督查室并在全县通报。
六、加强用地管理。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耕地保护建设工作专班关于加强源头治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的通知》(渝耕保专〔2023〕2号)要求,农村公路建设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耕地的要及时办理好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并落实“进出平衡”。
七、用好以工代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100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实施意见》(渝发改规范〔2021〕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请你镇深刻把握以工代赈性质特征,结合本辖区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若有需要按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请按照以工代赈的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送至我委进行备案,县发展改革委审批。
八、加强资金管理。经研究,本次下达巫溪县2025-2026年通组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批)红池坝镇渔沙村界至金家村金家坝段公路补助资金480万元,差额部分由乡镇自筹。补助资金按相关程序拨付,请务必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截留和挪用。一经审计发现问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函
附件:巫溪县2025-2026年通组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第一批)红池坝镇渔沙村界至金家村金家坝段公路建设计划表
巫溪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