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暑期治理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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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校外培训机构暑期治理工作会
落实市教委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安排及“监管护苗”行动要求,推进经营性自建房整治,7月28日,县教委召开了暑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暨房屋安全检测工作会。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教委教育科(校外培训监管科)、基建科参加会议,教育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蒋维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基建科负责人就经营性自建房及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房屋安全性检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作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并提出明确要求。教育科(监管科)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规范办学行为及市场主体培训机构复核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8月15日前必须提交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市场主体培训机构在8月15前提交复核资料,到期不提交的书面告知机构停业整改,9月1日前仍未提交复核资料,县教委将函告市场监管局或民政局吊销机构营业执照或民非企业登记证书。
蒋维军要求各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双减”政策,领会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暑期治理、房屋安全性检测及机构复核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规范我县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将“监管护苗”工作落实落细,净化我县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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