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学生管理活动顺利实施,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支持了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保证了学校育人的经费来源。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文峰镇红星中心小学校,在职教师15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64名,学前教育10名;学校设有教导处,综合办公室、大队部等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5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0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50.8万元,主要是预算单位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薪酬。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54.09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15.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0.8万元,主要是预算单位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薪酬。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4.09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54万元,结转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09万元,比2025年增加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02万元,比2025年增加45.9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职工基本工资调整增加薪酬等,本年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巫溪县文峰镇红星中心小学校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2.政府采购情况。巫溪县文峰镇红星中心小学校2026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单位占地面积2963平方米,建筑面积2077.4平方米。
六、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及县级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部门整体目标绩效编制范围,2026年本单位无县级重点专项资金预算。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程老师 联系方式:023-51520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