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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巫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2-08

巫溪教督〔20241

各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

按照市教委和市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督导工作的通知》(渝教督发〔20241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渝教督函〔20244号)文件要求,为督促做好我县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各级各类学校正常安全开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3218日至23日。

二、督导检查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内容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实市委、市政府,委、县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开学各项工作要求情况,重点督导各校开学条件保障、校园安全管理情况(见附件)。

四、督导检查安排

(一)全面开展自查。中小学幼儿园对照督导重点内容和相关开学工作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完善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确保师生员工按时、安全返校,学校顺利安全开学。

(二)全覆盖实地督导。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督促学校完善各项开学条件保障,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和风险点,督促学校限期整改,确保全县平稳开学。

六、督导检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春季开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督导工作要求和有关工作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扎实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

(二)注重督查实效。督导组要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深入基层一线,全面掌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盯紧不放,限期整改销号,形成工作闭环,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要严格执行督导检查“十不准”要求,不得安排与督导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强化结果运用。开学工作督导结果将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对在开学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落实工作要求不严格、履行职责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彻底,影响正常开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巫溪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428


附件

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重点督查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教育教学准备情况。学校是否围绕年前校长会工作要求,提前召开班子会、教师会统筹研究、布置学校年度工作,做到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层层形成工作要点、工作行事历;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是否按要求开齐开足思政、科学、体育、美育、劳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国家课程,是否按要求正式开课;教材选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做到课前到书;中小学是否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是否结合实际化解大班额;是否摸清所有在校生动向、建立台账、落实疑似辍学学生劝返、报告等工作,是否落实送教上门工作任务;

2.“双减”工作推进情况。是否对作业的精准筛选(设计)、分层布置、控量提质进一步细化明确要求,是否落实课后服务后回家无书面作业机制;是否安排落实学校、学科及教师个人质量监测分析;是否按要求持续推动学生阅读活动,是否对加强科学教育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

3.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存在以假期作业未完成拒绝为学生报名现象;是否落实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是否细化明确,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超教学时间收费取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现象,是否存存乱收水电费、班费、资料费等现象;是否存在歧视成绩低差学生,要求降级转学、办理残疾证明等现象,是否存在对辖区范围内符合三对口转入学生设立障碍、选择性拒收等现象;是否规范学籍管理,对转入转出学生及时落实学转接工作。

4.传染病防控情况。教室、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是否开展卫生保洁和日常消毒;是否落实以晨(午、晚)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制度和因病缺课学生的登记、报告、追踪制度;是否开展诺如病毒、水痘、流感、结核病等常见传染病的健康教育。

5.设施设备保障情况。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校内实训(实践)基地和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需要和安全标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体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安全检查和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二、校园安全管理

6.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是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率、学校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是否达到100%;中小学是否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是否建立有效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是否专题部署开学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是否开展防欺凌、防溺水、反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心理健康等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在大门外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是否组织师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7.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依规办理合法手续;是否组织开展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是否存在学生宿舍住宿人员超过标准问题;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或者层数3层以上的宿舍、教学楼等是否有两个消防疏散楼梯;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问题;是否针对夜间住宿特点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是否明确夜间值班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的工作分工;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问题;是否存在室内易燃废弃物垃圾未清理问题;是否存在供电用电设施设备老化问题。

8.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情况。重要危险源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全面(包括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安全防控点、应急联系电话等);有毒有害实验区与学习区是否明确区分,实验室内和公共场所是否杂乱;实验记录是否齐全;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区域是否配备应急喷淋设备,应急喷淋进水阀是否为常开状态;危化品动态台账是否及时更新,危化品安全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是否齐全;气瓶、气瓶柜、排风、检测报警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9.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品安全和营养改善专题会议要求;是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食堂是否落实自主经营要求;是否建立并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陪餐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机制;是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堂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重点环节是否规范操作;防鼠、防蝇、防虫设施漏洞是否补齐;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10.校园建筑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在围墙、栏杆、屋顶、临水面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安装防坠落设施;是否对墙面砖脱落开展排查处理;是否对学校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是否对校园及周边区域地质灾害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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