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5年美育工作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和《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渝委办发〔2021〕29号)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5〕2号)等文件为指导,我县教委对学校美育工作从艺术教育管理、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以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查公示制度等方面进行自查。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培土植根
巫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美育工作,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普及和发展美育为重点,深入推进美育课程改革,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艺术,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解读,教育系统上下对美育的功能、地位以及重要性有了正确、全面的认识,各校均能较好地贯彻有关美育的法规政策,处理好美育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工作得到协调发展。县教委加强艺术教师配备,加强艺术教育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及艺术活动,注重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加强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公示,加强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和经费投入,努力开展好常规工作,不断提升我县艺术教育水平。
二、着力课程,狠抓质量
全县中小学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新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并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遵循先专职再专任,集中任教一个学科的原则来规范艺术课教学,县教委并进行专项督查。1-4年级每周开设音乐、美术课共4课时,5-9年级每周开设音乐、美术共3课时,高中每周开设音乐、美术各1节。要求学校选订正规艺术教材实施艺术课程,美术现使用人教版、音乐现使用西师版、人音版教材,确保了艺术课程科学规范。各中小学结合实际成立了书法、手工、绘画、舞蹈、器乐等美术、音乐兴趣小组,让学生受到美的熏陶,形成本地本校的艺术教育特色。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全县艺术教师进行音乐美术新教材线上培训,落实新课标,深悟新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重庆市第二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教师现场课评选活动、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书法优质课现场竞赛、重庆市第五届小学音乐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展示活动中,获一等奖4人次,二等奖3人次。
三、丰富载体,打造特色
我委在坚持“五育并举”积极推行素质教育的同时,致力于“五育并进、五育融合”的思考和探索,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艺术特色创建活动,努力实现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近年来,我县2所学校获评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塘坊小学、下堡小学);6所获评市级艺术特色学校(城厢小学烙画、下堡小学国画、塘坊小学书法、珠海实验小学葫芦丝、大河学校宁河鼓、凤凰小学器乐);1所市级书法实验学校(先锋小学)。以赛促教,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生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5〕16号)文件精神,各校积极组织校园集体舞、课堂器乐、校级合唱、班级合唱比赛活动,并在县内评出优秀作品上报市教委参赛。教师器乐、合唱分别荣获艺术教师美育浸润行动成果展示一、二等奖;教师绘画作品获艺术教师美育浸润行动成果展示一等奖1人次,二等奖1人次,三等奖4人次;镇泉小学、百步小学、上磺中学校园集体舞分别获二、三等奖;镇泉小学、白马中学、先锋小学、思源实验学校班级合唱分别获二、三等奖;先锋小学、珠海实验小学、思源实验学校小合奏均获二等奖;尖山小学、环城小学、花台初中合奏均获获二等奖;下堡小学、塘坊小学传统文化均获三等奖。
四、建强队伍,做好保障
我县中小学共75所,其中小学57所,中学13所,完全高中4所,中职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共有学生55719人。全县现有专职美术音乐教师327人,其中音乐专职教师168名,美术专职教师159人;兼职教师62人,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艺术教师师生比小学达1:100,中学达1:162,高中达1:500,能基本满足全县中小学艺术教育的要求。
近年来,我委加强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引进来,走出去”对艺术教师进行专业培训,观摩学习;全县通过公招、选招、特岗计划等多种渠道,补充艺术学科教师,并根据学校实际和艺术教学工作需要,对专业艺术教师不足的学校转岗一批进行艺术教学,还选派城区部分优秀艺术教师到乡镇学校支教,实施情况较好。全县中小学艺术专职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加强艺术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和理论素养提升,每年定期组织艺术教师专题培训。近三年,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艺术教师的培训,艺术教师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不断增强,有效满足了教学需要。
全县美育器材达标学校数小学57所,中学13所,高中4所,中职1所,每个学校配备了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了音乐、美术艺术活动器材,能够满足学校音乐、美术艺术课程的开展。各学校有生均公用经费,能确保美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一直关注美育常规工作方面的管理,美育工作得到有效发展,但仍有一些问题制约着学校美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离上级要求相差甚远。一是教师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专业艺术教师数量仍显不足,专兼职教师的培养及引领作用有待加强,系统性培训仍需深化。二是全域全员美育意识有待加强。区域、校际发展尚不均衡,美育与德育融合不够紧密,家校社协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美育工作的深度普及与均衡发展仍面临现实挑战。三是艺术教育与学科教学融合力度不足。跨学科融合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规划与完善,美育与其他学科的协同育人效应尚未充分释放。四是活动形式不够丰富。常态化艺术活动开展形式较为单一,通常为市教委部署下的展演、展示活动,缺乏学校自发的、更接地气的、富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型艺术活动。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全县教育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教委工作要求,紧扣“美育浸润”时代主题,将艺术教育作为“五育并举”的重要内容,科学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目前正拟定《巫溪县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清单。下一步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课堂教学。落实新课标要求,优化“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审美体验+专项特长”教学模式,打造活力课堂,并加强各学段课程目标、内容与评价的衔接,构建循序渐进、有机贯通的美育课程体系(学前教育阶段立足年龄认知特点设计趣味化启蒙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应构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根据学生特长和兴趣提升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高中阶段提升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教学需要,合理调整学科教师结构,通过转岗等方式补充艺术教师缺口。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艺术教师的岗位能力和专业素养,全力破解美育高质量发展的师资瓶颈。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持续增加美育经费投入,完善器材配备,改善活动场地条件,为美育工作的持续深入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师资建设,配齐专职艺术教师,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结合我县实际要以学生审美素养和艺术能力培养为核心,致力于建设百花齐放的艺术教育大花园,坚持“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理念,坚持把艺术教育作为实践“五育并举”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艺术教育,让美育浸润学生的生命,为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四是积极开展活动。坚持“五育并举”与“双减”结合,常态化开展“人人参与、班班参与”的实践活动,以“教会、勤练、常赛(展)”为抓手。结合上海戏剧学院持续指导的优势,举办戏剧成果展演,持续办好艺术月、三年一届现场展演等品牌活动,让艺术活动更接地气、更具特色,成为浸润学生心灵的重要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