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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日期:2022-12-10

巫溪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





预案编号:wxjy202007

预案版本:第2版本

编制日期:20207

编制单位:巫溪县教育委员会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巫溪县教育系统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的整体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运转有序、灵敏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控制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一盘棋和管行业必须管应急的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注重快速响应和有序协同,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应急救援人员和事故危及人员的安全防护,坚决防范次生和衍生事故,最大限度地控制与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不良影响。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巫溪县突发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本预案中的职责分工,主要依据编委会核定的“三定方案”并结合应急状态下的力量配置需要确定。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巫溪县教育委员会负责管理的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参与的应急处置活动。

启动本预案的事故范围主要有:

1.4.1 直管领域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级别以上的安全事故,或者处置难度和影响较大应当参与的事故灾难;

1.4.2需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或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1.4.3 委、政府和市教委指示我参与处置的事故灾难及其他突发事件;级部门请求支援、协助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

1.5 应急预案体系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预案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部门预案)


衔接


衔接


衔接






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暴力恐怖事故应急预案



学生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突发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应急组织机构架构图

为了统一领导、指挥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市安监局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其架构图如下:




领导小组

组 长:县教委主任

副组长:县教委班子成员

成 员: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









事故现场工作组

组 长:领导小组组长指定

副组长:领导小组研究指定


教委机关指挥部

指 挥 长:领导小组组长指定

副指挥长:领导小组研究指定











事故调查组(法治安全科牵头负责)


抢险救援组(相关业务科室牵头负责)


指挥协调组(法治安全科牵头负责)


综合组(办公室牵头,由相关科室组成)


资源调度组(由计财科牵头负责)

信息工作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通信保障组(由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工作牵头负责)

专家组(法治安全科牵头,业务科室参加选派专家组成)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巫溪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布置、检查、协调安全日常应急管理工作;根据紧急情况或政府指令,发布预警信息,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应急处置行动;与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组织进行联络,调度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或请求有关方面援助;掌握和发布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暂停和终止;组织或指导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恢复;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2.2.2机关指挥部职责:

是我处置突发事故灾难的后方基地指挥机构,是联系县委、县政府及市教委和县级相关部门、乡镇的传输、协调、调度中心。具体负责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搜集、掌握和上报救援处置信息;根据事故现场回传的数据和有关资料,充分利用实时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在专家组的配合下,研究制定和适时完善、补充应急处置方案和救援指导意见;根据事故现场需求,查询和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和装备,时刻保持与现场的联系,跟踪救援处置的整个过程,实现与现场的紧密协同。其中:

1)专家组:

法治安全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参加,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和需要,通过巫溪县安全生产专家库检索等渠道选择合适的人员组成。其职责为:迅速分析判明事故原因,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处置方案;分析研判事故灾害演变趋势和后果预测,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防范次生衍生事故、现场控制与恢复的具体措施;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供咨询意见。

2)通信技术保障组:

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牵头,法治安全科配合中心配合。其职责为:负责我指挥大厅指挥部、事故现场工作组以及与县委、县政府及市教委和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之间的信息化硬件设施设备、通信网络和软件业务应用系统的技术保障。

3)信息工作组:

办公室牵头,法治安全科配合。具体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收集与发布,负责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研判,与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及新闻媒体联系,配合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4)资源调度组:

计财科牵头,基建科配合,根据领导指示和事故处置的需求,负责抢险救灾的队伍、物资、装备、器材等救援资源的检索与调度。

5)综合组:

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根据领导小组指示负责上传下达和内外协调工作;负责向委、政府和市教委报告事故信息和救援情况;负责传达委、政府和市教委指示;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事故现场工作组职责

事故现场工作组是县教委派往事发地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由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

依据不同事故应急处置的必要性,可以视情安排科室参加现场工作组,也可以临时调集其他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专家加入现场工作组;重大以上或者影响较大的事故,通常由县教委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担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作为副组长。

其主要职责是: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教委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和后方基地的处置意见;协调跨区域调集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为事故现场处置提供技术和有关业务指导;承办县政府和市教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中:

1)指挥协调组:

主要由法治安全科负责,直接受我现场指挥长的领导和调度,负责前后方指挥部以及其他应急组织的联络、协调;做好工作日志和《阶段性应急态势报告》(事件快报)的编制;负责审核资源请求并下达给相应科室,根据实际需求科学调集抢险救灾队伍、物资、装备、器材;协助做好应急队伍、参战人员的生活保障和补偿、安抚工作。

2)抢险救援组:

法治安全科牵头,会同专家和救援队伍组成。其职责为:迅速开展侦检、监测,及时查明事故初步原因和损害情况,判明危险范围和趋势,确定疏散和警戒范围;参与《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参与《阶段性应急行动计划》的编制;参与指挥涉事企业和各专业队伍进行事故现场的险情控制和排险作业;指导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参与制定人员搜救方案,指导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转送;实时向指挥部报告行动实施情况;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如救援意外或事故升级迹象等);提出救援暂停和应急终止的建议;指导事后恢复、重建工作。

3)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工作由法治安全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参加,负责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及时搜集、固定证据,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对涉事单位和责任者的财产保全以及重点人头的稳控建议;协助事发地政府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亲属安抚工作;提出对生产安全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提出隐患整改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3.信息报告与预警

3.1 信息监控与报告

1县教委值班室(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紧急信息的接收、报告、分转工作。24小时开通应急值守电话,以便能随时接收调度指令和公众报警。

2)各业务科室负责其监管行业领域的预警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

4法治安全科系统内重点隐患或部位进行跟踪管理,掌握重点部位或隐患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并上报监控信息。

5学校(幼儿园)应经常对重点部位或关键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和重大险兆,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县教委

3.2 预警预防行动

学校(幼儿园)应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的信息。根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分析结果和气象、地灾等有关部门的预报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经分管安全领导审核后批准,由县教委办公室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信息来源、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短信、传真、媒体等途径第一时间告知县教委机关科室、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和巡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御工作,并做好信息跟踪及时向县教委值班室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值班室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值班室接报后应当立即报告领导批准,宣布终止预警,并通知有关单位解除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图

级报告政府决定发布



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4级: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故)、Ⅱ级响应(重大事故)、Ⅲ级响应(较大事故)、Ⅳ级响应(一般事故),其分级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执行。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发生Ⅳ级事件时,由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处置,我可指派相关人员临场进行指导;Ⅲ级响应启动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派出现场工作组指导、协调、参与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应急处置;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启动时,由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我参与组织、指导、协调和具体承担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2 响应程序

发生Ⅲ级生产安全事故时,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县教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入预备状态,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1)值班室接到较大事故信息后要立即报送县教委办公室与应急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和成员单位,跟踪事故救援进展情况,情况紧急时可先行报告主要领导。按照领导指示、有关业务科室的处置意见或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向事故发生地传达县教委关于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

2)值班领导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命令值班室通知相关科室出警或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3法治安全科根据事态情势,及时通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等单位出警或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4)根据事态紧急程度或主要领导决定,由值班室通知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和指导救援工作。

发生Ⅱ级和Ⅰ级生产安全事故时,县教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迅速组成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

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后,迅速决定派往现场工作组的指挥长人选,值班室根据本预案规定或领导指示,通知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并告知事发地前线指挥部。相关业务科室接到出警指令后,立即按各单位内部预案确定人员携带必要装备,在第一时间选择最捷径的路线赶赴事故现场,行动的同时和抵达现场后必须立即向我现场工作组指挥长报告。

2)相关科室学校要跟进了解事故相关情况,收集和研判事故信息,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部主要人员到位后,指挥长要在第一时间主持召开首次会议,根据事故态势和专家意见,尽快研究决定或及时调整救援方案,协调调动和增派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各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各专项应急预案积极履行各自职责。

4)指挥部及时通过政务值班信息系统向政府、市教委报送有关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宣传部门或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

5)指挥部和现场工作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要认真履行指挥职责,明确下达指挥命令,明确责任、任务、纪律。指挥部会议、重大决策事项等要指定专人记录,指挥命令、会议纪要和图纸资料等要妥善保存。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指挥部指令,对于延误或拒绝执行命令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应急响应流程图






报告

报告

指示


报告通知



成立


4.3现场处置措施

根据消防、交通、食品卫生、自然灾害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不同特点,县教委组织编制了相应的专项预案(其处置要点和具体措施详见巫溪县教育系统应急处置预案)。针对各类事故的共同特点,在实施抢险救援的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通过侦检确定危险类别和影响区域,组织事故发生地或险情威胁区域的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交通保畅与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涉事责任主体做好利害关系人的疏导、稳定工作。同时注意收集、固定和保护重要证据,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控制重点人员;

2)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积极抢救遇险受困人员,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少伤亡;

3)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严格现场安全管控,严禁专业救援人员进入事故核心现场;

4)保护好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及周边重要生产、生活设施,防止对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造成影响,防止引发次生、衍生的安全或环境事故;

5)注重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协同配合,充分掌握和灵通事故风险和应急资源相关信息,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物资。

4.4信息发布

县教委成立信息工作组,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法治安全科为成员,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收集和掌握事故与处置信息,了解和研判社会舆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事故灾难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被困和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展态势的研判;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非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县教委下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披露和传递事故信息和现场视频及图片资料。

必要时,信息组应派员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

信息报告及发布流程图




接收

掌握报告




4.5 响应结束

当确认受伤或被困人员全部获救(或者失联人员已不具备生命救助条件),事故引发的危险状态得到彻底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得到消除,由负责应急处置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其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重大事故由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授权部门批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撤离。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故灾难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县教委应视情组织人员协助有关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和单位,尽快恢复受影响地区的生活、生产和社会秩序,开展生产恢复、环境保护、救援补偿、奖励表彰、保险理赔、慰问抚恤、矛盾纠纷化解等善后工作。

5.2 事故调查

的事故调查工作由法治安全科牵头,有关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参加,依法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应急救援等情况,认定事故性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3 应急处置的评估

重大应急处置活动结束后,分析、总结我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并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交本的应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县教委应当适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活动进行综合评估,并据此持续改进。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县教委负责建立与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各有关部门、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的通信联系机制;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分析、处理规范和传输技术标准。

负责本部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县政府和市教委报送重要信息。

6.2 应急队伍保障

科学规划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培养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不断增强处置力量。

6.3 专家保障

协调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专家数据库,为及时调集相关专家做好了准备

6.4 应急装备保障

紧紧依靠县应急管理局,精确掌握救援物资种类和数量,实现快速检索和资源调度。

6.5应急经费及后勤保障

由办公室和计财科负责准备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统筹协调车辆,为现场救援提供交通、饮食及物资供应保障等。

努力拓宽应急装备物资、预案演练、抢险救援、奖励、参战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和抚恤经费的保障渠道。

7.预案管理

7.1 预案培训与演练

安全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预案的宣贯和培训、演练。演练结束后,相关业务科室形成总结报告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备案。

7.2 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由法治安全科负责管理和维护,每3年定期对本预案组织一次修订和评审。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实战及演练中发现重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订。修订后的预案报办公会审核并重新发布。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按规定报政府和市教委备案,执行中有关问题由县教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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