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巫溪教基〔2025〕4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
根据校历安排,2025年春季学期将于2月17日正式行课,为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校历安排
中小学(含中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均按校历2月15日、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八、十九)报名,2月17日(农历正月二十)正式行课。各校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报名、行课。
二、理清学校工作思路
各校要提前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提前与新华书店联系,严格按照“一科一辅”要求,认真做好教科书和教辅材料的验收、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二是提前召开校务会、后勤会、教师会等,对开学招生报名、收费管理、人员安排、重点工作谋划等作好安排,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三是学期工作要作好统筹规划。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教育教学根本任务、全县教育重点工作和学校实际深入研究,形成学期工作要点,对重点工作要作好统筹安排和细化布置。开学一周内要形成学校、各部门和学科组、教师个人的工作计划和行事历。
三、落实开学各项工作
一是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各校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开学前必须对教室、功能室、食堂、宿舍、厕所、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及校园周边进行一次全面、立体卫生清洁,做到不留死角盲区。
二是深入开展入学教育活动。各校要把开学作为加强师生思想教育的重要节点,精心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家校沟通,切实发挥入学教育在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方面的育人作用。落实期末质量监测情况分析,有效对接改进课程教学。
三是持续推进“双减”工作。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作业辅导、兴趣拓展、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活动。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校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小学力争书面作业不出校,初、高中学校晚自习后不再有家庭作业。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四是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3号)精神,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各门课程,各学段总课时应达到国家要求。中小学校严禁超课时排课,严禁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实施“阴阳课表”;要落实科学、思政、艺体等学科教师专职或专任机制,严禁将以上课时附搭给语数等学科教师,严禁出现同一课程两人分任现象,要特别落实毕业年级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有村级校点学校,要落实走教机制,落实村级校艺体、外语等学科教学工作,村级校外语教学纳入期末质量监测;要进一步加强学生体育运动,每天开展“两个大课间活动”,学生在校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严格作息时间管理。科学安排并参照执行市教委建议作息时间(具体见附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不得统一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义务教育不晚于21:00,普通高中不晚于22:00,不得强制要求非住校生到校上晚自习。严禁利用周末、节假日统一组织学生到校自习,或以自习等名义组织集体补课、乱收费。
五是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校要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对没有按时报名的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确认,掌握动向,做好劝返并及时报告,不得以未完成假期作业等任何理由拒收或延迟学生报名时间,确保无辍学现象。
六是规范收费管理。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切实加强乱收费、乱订资料问题治理。各校各班除一教一辅外,严禁统一征订其他任何资料。初高中毕业年级复习资料由学校严格把关,按非营利原则,严格按程序遴选一套并上报备案(特别提醒:严把意识形态关)。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按照《巫溪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巫溪教基〔2024〕21号)要求,规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主动向家长沟通解释和宣传说明,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监督,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超天数、擅立项目乱收费。
七是严格控制并化解大班额。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杜绝大班额产生,对现有大班额要根据整改要求创造条件进行化解。各校特别是城区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转学管理,不能因转学造成新的大班额,现有大班额班级不得再转入学生。
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提前做好各项后勤服务保障。一是全面排查校园建筑安全隐患、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建立台账,落实安全措施,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师生平安。二是有针对性开展一次开学安全专题教育和演练,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会同辖区派出所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和干扰校园秩序。四是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全面实现明厨亮灶,确保食品卫生和饮水安全。五是要全面开设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课,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指导,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后逐项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在开学时组织督查组到校督导检查。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作息时间表(范例参考)
附件
重庆市中小学作息时间表(范例参考)
小 学
时间 |
节次 |
具体安排 |
上午 |
第一节 |
8:30—9:10 |
第二节 |
9:20—10:00 | |
大课间 |
10:00—10:30 | |
第三节 |
10:30—11:10 | |
第四节 |
11:20—12:00 | |
午休 | ||
下午 |
第五节 |
14:00—14:40 |
大课间 |
14:40—15:10 | |
第六节 |
15:10—15:50 |
中 学
时间 |
节次 |
具体安排 |
上午 |
第一节 |
8:00—8:40 |
第二节 |
8:50—9:30 | |
大课间 |
9:30—10:00 | |
第三节 |
10:00—10:40 | |
第四节 |
10:50—11:30 | |
第五节 |
11:40—12:20 | |
午休 | ||
下午 |
第六节 |
14:00—14:40 |
大课间 |
14:40—15:10 | |
第七节 |
15:10—15:50 | |
第八节 |
16:00—16:40 |
备注:以上作息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各中小学校可根据春期、秋期季节变化,以及交通、就餐等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实行错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