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规上企业研发活动规范指导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科技创新发展,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研发活动的规范化、系统化、高效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县科技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以综合评分法,选定1家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我县规上企业研发活动规范指导服务项目。诚邀符合资格的企业或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巫溪县科技创新服务
2.项目需求:(见附件1详述)
3.项目服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30个月。合作期满,双方无异议则另行签署续约协议。
二、项目资金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预算:25万元
3.资金支付:合同签署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50000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2025年-2027年,每年9月30日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根据工作成效支付服务经费(根据验收评分标准调整支付比例,详见附件2)。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经营范围中包含“科技创新服务、技术咨询、专利培育、软件开发”等涉及科学技术服务等;
2.服务人员包含具有会计专业学历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3.比选人具有类似于本次平台建设或研发辅导等合作经验。
四、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1.材料递交时间:2024年5月20日09:00起至2024年5月27日18:00止,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封装的比选申请书递交,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比选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
3.比选地点:科技局会议室。
4.比选方式:比选人组织人员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以综合评分高者为服务单位,比选结果将在巫溪县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项目比选评价标准见附件3详述)。
五、比选报名材料
(1) 报价函(格式自拟)
(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5)其他证明材料:过往业绩证明、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服务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等。
附件:1.项目需求
2.验收评分标准
3.项目比选评价标准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9日
(联系人:刘忠存;联系电话:51728011)
附件1
项目需求
1. 巫溪县规上企业研发活动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1)服务平台主要系统单元:
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研发资产管理、研发项目管理、研发费用管理、研发辅助账管理等。
区域研发数字孪生: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统计;区域R&D统计;区域知识产权统计;区域在研项目统计等。
(2)研发管理系统单元投入使用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
(3)区域研发数字孪生系统单元投入使用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
2. 巫溪县范围内的指定企业(每年总数不超过50家)的研发活动进行规范性指导服务,服务主要包括:
(1)组织企业学习研发活动相关的政策法规;
(2)指导企业规范研发活动全过程管理;
(3)协助企业完善研发全过程的程序文件并备档;
(4)企业报统研发费用的填报指导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研发费用归集指导;
(5)辅导企业进行技术交易合同的备案工作。
3.工作成果汇报
针对上述工作成果,比选人每年进行2次书面汇报。
附件2
验收评分标准
验收说明:具体支付金额按照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相关企业上一年度认定数据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对各项工作进行验收。
评分依据:根据创新报表评价内容及细则,对涉及研发支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指标及衍生指标进行考核验收,以全市平均水平为底座数据,位于平均水平得0分,每上升一名加0.25分,每下降一名扣0.25分。(总得分100分按100%支付;高于100分,按照每加1分给与年度服务金额的5%进行奖励;总得分低于100分,每少1分给与年度服务金额的5%进行扣除。)
附件3
项目比选评价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标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10%) |
报价 10分 |
满足资格及符合性要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供应商的竞采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报价)×价格权值×100。 |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2 |
技术部分 (60%) |
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 10分 |
对项目建设意义理解准确全面、问题和需求分析透彻的,得10分;对项目建设意义理解基本准确、问题和需求分析较透彻的,得7分;对项目建设意义理解一般、问题和需求分析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由供应商自行编写设计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 4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全面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科学性、针对性强得40分;内容全面合理、科学性、针对性较好30分;内容全面合理、针对性一般得20分;内容粗糙不全面、无针对性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质量进度保障10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质量进度保障措施,根据供应商方案进行评分,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 |
商务部分 (30%) |
业绩 20分 |
供应商开展过类似于本次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或科技创新工作或研发合规辅导等合作经验,每提供1份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得4分,最高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 |
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政府项目立项文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人员 10分 |
项目实施成员为项目相关专业(工商管理、财务、会计、计算机、数据信息)人员,每具备1名符合条件的项目成员得2分,最多得10分。 |
提供人员名单学历/学位证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评审说明: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1~3的供应商为本包(项目)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到低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