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7日至12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科技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科技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上轮巡视巡察等整改不到位问题
1.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过程中打折扣”的问题。
(1)关于“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资料显示共11笔大额支出共计103.53万元仍未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财务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均由班子会集体研究,并邀请纪检组参加。二是对11笔未上会研究大额资金事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要求今后务必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制度。
(二)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深远、科技创新辐射效应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入”的问题。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以来,县科技局共召开班子会112次,其中91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未结合本单位主责主业,组织全员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相关讲话精神,如至今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以来,县科技局严格做到班子会召开前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结合科技创新新理论新部署新要求,将2025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及系列讲话系列指示精神、在全国科技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纳入学习内容。
(3)关于“学习流于形式。县科技局未能把本单位实际融入创新科技理论中主动进行学习,学习内容不全面、不系统。2021年以来共组织学习58次,学习只是简单的传达市上、县上的会议精神,无交流讨论,学习不深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推动学习走深走实。2025年班子会上,坚持把学习原文、交流研讨、经验借鉴、细化措施等方式相结合,主动把科技创新理论与科技创新各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行,使学习内容更加全面系统、深刻透彻。
(4)关于“党纪学习教育不严不实。党纪学习教育期间,仅开展的两次学习培训,均以单位科技业务培训内容替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辅导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要求严格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在原文中学、在案例中学,加强学习培训、交流研讨,推动学习走深走实。
3.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5)关于“种子基金作用发挥不明显。2019年由重庆种子引导基金和县政府共同设立种子基金300万元,由于县科技局推进不力,导致该基金闲置 23个月,且于2023年11月被重庆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收回115万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种子基金成立以来,经企业自主申请、路演、投决会表决,共支持项目9个、资金300万元,收回资金290万元。截至目前还有10万元未收回,已向企业发送律师催收函2次,企业承诺2025年11月底之前还款10万元。二是2021年资金回收后,通过县科技局门户网站、科技型企业微信群发布通知公告征集项目,无企业申报,导致该基金闲置 23个月。2023年底市科技局统一将全市“种子基金”收回,种子基金投决项目由市科技局统一组织实施。三是2025年4月,已向市科技局申报种子基金项目4个,目前等待路演和投决会表决。县科技局将根据市科技局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遴选推荐优质项目争取种子基金支持。
(6)关于“新质生产力发展项目谋划不够。三年来全县共实施科技项目22个,其中17个为种养殖加工等技术研发和推广,缺少新品种开发、新兴领域技术研发项目。如2022年共实施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项目3个,未设置基础研究、开发研究类项目,项目实施多元化能力偏弱。四是惠企政策宣传不够有力。县科技局在开展科技项目征集工作中,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党政网发布项目征集信息,政策覆盖率偏低,企业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谋划新项目,丰富项目类型。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聚焦数智科技、生命健康、新材料、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结合我县“一主两辅”产业体系与“10+1”特色产业发展需求,2024年至2025年已实施科技项目14个,覆盖生命健康、绿色低碳、数智科技、新材料等领域,涉及马铃薯、老鹰茶、巴绣、中药材、白酒等产业。同时,加大新品种开发和新兴领域技术研发项目的谋划力度,目前已储备老鹰茶资源高值化利用、畜禽区块链溯源系统等一批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项目,有效弥补了以往在新兴领域项目上的短板,提升了项目实施的多元化水平。二是动态优化储备库,推动高质量项目落地。结合我县“一主两辅”产业体系与“10+1”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建立项目储备库动态管理机制,重点储备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项目。通过定期对储备库项目进行评估筛选,淘汰不符合发展方向的项目、补充优质新项目,确保储备库项目质量。截至2025年6月,已储备项目32个,通过动态优化,为项目落地提供了坚实支撑,加速了高质量项目的落地进程。
(7)关于“惠企政策宣传不够有力。县科技局在开展科技项目征集工作中,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党政网发布项目征集信息,政策覆盖率偏低,企业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政策覆盖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党政网发布信息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科技型企业微信群及时推送科技创新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及项目申报等通知公告,同时借助科技活动周、科技特派员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及县融媒体中心、巫溪发布等新闻平台扩大宣传范围。联合各乡镇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奖补政策、项目申报等宣传工作,多维度提升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度。二是强化实地走访宣讲,增强企业参与主动性。发挥“四链服务团”作用,通过走访调研企业的方式开展惠企政策宣传。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领发展科人员,深入绿盛源、坤隆药业、展华药业、枚枚香等企业,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的形式,面对面宣讲惠企政策及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政策,详细解答企业在政策理解、项目申报等方面的疑问,提高了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度和参与项目申报的积极性。
4.关于“统筹推动科技服务发展不到位”的问题。
(8)关于“落实科技体制机制不健全。县科技局科技规划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在落实职能职责上重视程度不够。未按照《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要求建立县级统筹协调机制,未完善科技监督评价体系、科技评估管理等相关工作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优化政策设计与转化机制,修订科技创新政策,强化企业需求导向,提升政策与企业匹配度,加快资金兑现效率。6月5日至6月12日向相关县级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并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进行送审程序。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区域协同机制,推进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如由巫溪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联合重庆市中药研究院、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华渝葵(重庆)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创建重庆市特色植物大健康产品技术创新中心)。三是优化创新生态布局。提升平台载体效能,对现有且正常运行的平台实施分级分类考核,按绩效拨付运行经费;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实施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建立高企、科企培育库,截至2025年二季度,高企达16家、科企416家;强化研发投入引导,推动R&D投入强度持续增长,对25家规上工业企业和5家企事业纳统单位全覆盖辅导。
(9)关于“科技项目成果转化有差距。县科技局在科技项目成果转化过程中,多以开展科技技术培训的次数和人数为成果转化,转化方式不多,渠道较为单一,未达到推动全县产业升级要求。如2023年柑橘病虫害防控技术,仅开展技术培训3次,培训100人次,对成果无后续推广应用,在科技成果助推全县产业升级工作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问题复盘与目标明确,深入复盘科技项目成果转化中存在的转化方式单一、渠道狭窄等问题,明确整改核心目标为提升项目成果转化效能,将工作重心从单纯技术培训转向深度技术合作研发、产品及企业创新。二是转化方式与渠道拓展、科研协作路径创新,搭建 “产学研用” 协同平台,与西南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林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针对县域特色产业开展联合攻关;同时,拓宽转化渠道,重点构建深度科研协作路径,积极筹建重庆市地方植物新食品原料技术创新中心、巫溪县马铃薯区域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中药材野外观测站等平台。
(10)关于“推动科创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县科技局推动科创平台培育企业能力尚有差距,科创平台降低创业门槛、引导大众创业的作用未得到彰显。“十四五”规划要求对4个创新平台进行提档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科技孵化平台,实际上网联英客众创空间已于2022年停止运行,渝溪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中入驻的部分商户存在关门歇业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现有孵化器动态管理,依托渝溪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2025年1月1日至2月15日,指导渝溪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恒易众创空间填报2024年年报;开展孵化器运营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根据《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重庆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清理绩效评估不达标、停止运行的网联天下科技企业孵化器、网联英客众创空间,确保科创平台良性发展。支持县内企业同西南大学、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等高校合作共建创新联合体,加快建设老鹰茶检测研发中心、马铃薯区域重点实验室;会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完成市级道地中药材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创建,为全县药材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5.关于“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有差距”的问题。
(11)关于“科技培训流于形式。2023年县科技局委托重庆市恒易职业培训学校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对101人次开展青脆李种植和山羊养殖培训并支付费用4万元,经电话抽查参加培训人员,30%人次表示未参加培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监管。要求重庆市恒易职业培训学校提供培训签到花名册、培训照片及课件,今后培训要根据培训机构组织情况和培训成效拨付培训经费。二是提升科技培训实效。2025年科技活动周期间,依托国家“三区”人才、市级科技特派员等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双阳乡、下堡镇、菱角镇等镇街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搭建“巫溪县科普云平台”,设立专栏刊登特科技派员专业技术培训课件或视频,公益性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线上培训项目。
(12)关于“科技特派员作用发挥不明显。县科技局未按照《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46号)文件要求协调组织科技特派员到一线开展科技服务,对科技特派员的管理、考核缺乏行之有效的机制。部分专家实地开展技术服务较少,多数科技特派员的指导方式为远程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本土科技人才传帮带不够,帮助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较少,参与实施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攻关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年度特派员工作考核资料和走访调研特派员服务企业对特派员工作评价,对现场指导少于2次、开展科技服务的时间少于15天的特派员以及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特派员不再选派。二是对照《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19〕146号),加强对科技特派员的日常跟踪管理,要求特派员每次开展服务工作后及时在科技特派员管理系统填写服务记录和工作成效,年终考核时如实根据特派员服务次数及成效向市科技局反馈考核评价等次。三是向全县32个乡镇(街道)辖区内重点企业征集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按照“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按需分配科技特派员”的原则,重新选派2025年度市级科技特派员、国家“三区”人才59名到企业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要求每位特派员在服务期内传帮带本土科技人才不少于5人、推广新技术不少于2项,鼓励有条件的特派员联合企业申报实施科技项目,与企业合作开展技术攻关。四是组织发动科技特派员和企业梳理制约产业、行业创新发展的难点问题,联合申报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需求清单,提前谋划2026年科技创新重大(重点)研发项目。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3)关于“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县科技局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开展分析研判。2021年以来,党组(支部)意识形态年度总结、班子和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均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一笔带过现象,并存在以学习县级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代替分析研判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3月14日县科技局召开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网络)分析研判会,安排部署2025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度年度工作总结、班子和个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都结合意识形态进行了深入剖析。
(14)关于“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县科技局在专题研究部署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工作中,未组织听取工作整体情况汇报,未对全年相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进行分析研判,2022年、2023年的网络安全宣传工作存在缺位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3月14日县科技局召开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网络)分析研判会,严格落实每半年网络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专门组织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汇报,并对重点领域的问题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台账。
(三)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7.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15)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2021年以来,县科技局主要领导未落实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的工作要求,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履责情况汇报。在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上力度不大,没有定期对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2月27日,县科技局召开2025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3月14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履责情况汇报,加大力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2025年2月25日,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
(16)关于“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县科技局2021年以来未组织全员学习传达中央、市、县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未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和主体责任清单,仅于2023年6月15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1月26日县科技局召开职工会议,全面传达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十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十四届县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已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和主体责任清单。
(17)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县科技局班子率先垂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分管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少,仅有的谈话中采用表格式谈话,谈话内容没有直指问题,达到红脸出汗地目的。2021年以来,全局仅开展1次廉政谈话,共8人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3月7日、3月13日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科室人员进行了廉政谈话,针对项目管理、企业培育、平台搭建等关键岗位直指问题,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18)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县科技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未常态化对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日常监督多以节假日廉洁提醒为主,未结合县科技局主责主业开展精准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议题并邀请参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定期向纪检组报送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主动配合纪检组开展谈心谈话等工作。2025年2月27日,派驻纪检监察组到科技局专题辅导《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与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
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19)关于“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2021年至2023年,公务接待费用均无相关函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巫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等精神学习,完善县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财务报销均按规定执行,并在职工会上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宣传培训。
(20)关于“仍有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情况。查看近三年财务资料,发现4次超标准报销差旅费情况,涉及金额384元,如:2023年8月张正荣出差至杭州,多报伙食补助18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出4次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具体单据,其中,涉及莫朝霞、张正荣、张家容、廖艳宇、胡光权5名同志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均已将超额部分退还至单位账户。二是县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于3月3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加大对财务报销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力度,坚决杜绝再发生超标准报销现象。
9.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1)关于“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2021年以来均未按规定执行派车管理和油卡管理,对车辆维修项目未实行事前审批和报价审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善《县科技局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完善派车审批单和加油卡管理,公务车辆使用由综合科统一负责管理,车辆维修实行事前审批和报价审批制度,公务用车油料实行一车一卡制度,路桥费凭单据写明事由后据实报销。
(22)关于“资产采购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查阅2021至2023年财务资料反映,10批次共计5.48万元采购未执行“先审批后购置”程序,3笔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所有物料管理均未执行出入库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以来,县科技局进一步加强了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均严格执行“先审批后购置”程序和出入库管理,购买前填写《科技局物品采购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属固定资产的,财会室均纳入固定资产登记范围并及时登记入账。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3笔资产已全部登记入库。
(23)关于“项目建设比选程序倒置。在建设三峡库区特色道地中药材重庆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项目中,2024年1月班子会议记录建议重庆莱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实施,2024年3月14日在县科技局会议室才进行比选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县科技局围绕项目建设规范化目标,进一步梳理解读项目比选程序,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提升人员合规意识,强化全流程检查整改,优化项目全周期管理流程,科学安排立项时间、预留前置工作时长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项目依法高效、全链条规范建设。2025年3月3日,县科技局主要负责人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加强相关规定学习,规范项目比选程序,务必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
(四)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尚有差距方面问题
10.关于“党组(支部)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24)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县科技局班子研究重大事项缺乏讨论、酝酿环节。2021以来共召开班子会112次,研究议题176个,其中83次缺乏讨论酝酿环节,未常态化落实末位表决制度;三个年度共有11笔103.53万元支出未按大额资金集体决策要求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3月3日,主要负责人对涉及未上会讨论事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学习,明确要求“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需经过班子会集体研究决策,会前进行充分讨论和酝酿,开会讨论时候常态化的执行末位表决制度。
11.关于“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25)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2021年至2023年,共召开组织生活会3次,部分党员个人检视问题不深不透,相互批评的50条意见,有29条为工作建议,其余21条批评意见不深不实,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个人检视问题结合平时工作方面深刻剖析,相互批评直奔主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2025年3月27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个人检视问题围绕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刻全面剖析,相互批评直奔主题,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6)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2021年支部书记未按要求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2022年支部书记仅上党课2次,未达到每季度不少于1次讲党课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1-6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即党支部按照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支部书记每季度到所在支部讲一次党课。
1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27)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不深入。县科技局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掌握不扎实,学习过程仅传达转述,没有交流发言过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2025年3月6日,县科技局召开职工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并结合实际提出落实举措。
(28)关于“选任纪实材料归档和考察材料记录不规范。2023年3月,县科技局开展职级晋升,民主推荐等纪实材料归档不规范;2023年3月,1名同志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的考察材料中,仅记录征求中梁乡意见,未记录征求县科技局意见情况,且考察建议不规范,仅表述为考察合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县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规定,按要求做好干部职级晋升档案资料存档归集工作,规范撰写考察材料,严格执行晋升前征求意见,加强业务人员专业知识学习培训。
(29)关于“落实回避制度不够严格。2023年1月,县科技局班子讨论研究张正荣同志职级晋升,张正荣本人作记录,未按规定回避”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回避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回避制度,2025年3月3日,县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务必加强选人用人相关规定的学习理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规范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二、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不够深远、科技创新辐射效应有待加强方面问题
1.关于“推进科技创新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的问题。
(1)关于“落实科技激励政策不到位。按《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修订)》(巫溪府办发〔2023〕10号)文件规定将对连续3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更新的企业给予补助,县科技局未结合实际配套制定有操作性的奖补措施,激发企业积极性不够,创新主体培育工作处于被动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完善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对《巫溪县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修订)》(巫溪府办发〔2023〕10号)进行修订,结合全县科技创新发展实际需求修订“对连续3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更新的企业给予补助”等条款。6月5日至6月12日向相关县级部门征求修改意见,并在巫溪县人民政府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待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进行送审程序。二是已争取财政资金230万元,正在兑付2023年、2024年高企申报、研发投入、平台建设等奖补资金,力争当年申报当年兑付奖补资金,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
(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2.关于“执行内控制度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五年以上应收未收账款13.64万元;县科技服务中心出纳岗由中心法定负责人担任,廉政风险隐患情况突出;工会费用未进行收支预算,未按要求设立独立账户并单独建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应收未收账款制度,正在招聘财务人员,待招聘后立即调整科技服务中心出纳人员;已与县总工会做好对接并成功开设独立账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522536;电子邮箱398119200@qq.com。
巫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