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498.8万亩林地和423.55万亩森林高温干旱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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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498.8万亩林地和423.55万亩森林高温干旱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自8月29日至31日,我县将出现降雨天气,逐渐告别高温干旱天气。全县498.8万亩林地和423.55万亩森林安全度旱。
高温干旱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冒高温酷暑开展森林防火“阻击战”。
8月21日,重庆市总林长令(第2号)下发后,我县紧紧围绕市第2号总林长令“八项措施”,高位推动、全面发力,确保了全县连睛高温期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
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日调度”制度,每日对全县各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调整,做到防灭火形势日研判、速调整,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强化宣传力度,全县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巫溪手机报》、《巫溪发布》等网络新媒体,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采取院坝会、小喇叭、车载广播、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切实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做到了全民皆知、家喻户晓,宣传无死角。强化防范力度,强化森林消防应急演练,加强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及装备、消防水池及防火隔离带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升预防和处置森林火灾的保障能力。启动“禁火令”,对林区及林缘周边100米范围内重点地段严格管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启动“封山令”,对国有林场、重点林区、农林交错区等重点区域实行全面封山,严管进山人员,严格火源管控。全面推行进山卡口扫码查验制度,实行199 个进山卡口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强化打击力度,加大公安、应急、农业、环保、旅游、市政、林业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处罚力度,坚决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目前,全县对近期7起野外用火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震慑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林长开展巡林督导督查累计2230次,全县2548名护林员巡山巡林达10万余次,排查森林火险隐患125个,开展警示惩戒 82 次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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