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7日至5月30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7月12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到位。
一是县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主要负责人立即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了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认为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符合县委精神和林业局实际,对此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态度鲜明,认识深刻,专题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全局上下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刻反思,剖析根源,找准症结,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进一步改进作风、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紧紧围绕“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通过会前集中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形成对照检查材料;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报告情况,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领导责任,组织保障到位。
为了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林业局成立了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对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均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同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指导、督促、监督各科室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缜密制定方案,整改措施到位。
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3次主持召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县委第六巡察组的意见建议,组织讨论整改方案。在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先后5次修改定稿,最终形成了《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印发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巫溪林业党组发〔2023〕35号)。方案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责任明确到人,确定整改时限,为持续用力、落实整改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督导检查,整改落实到位。
整改方案制定完善后,林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召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整改任务,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将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主要问题细分为14个类别46个具体问题,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按时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尽快解决。
(五)完善制度体系,管理落实到位。
在整改过程中,林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自巡察整改以来,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先后组织对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相继制定完善了《巫溪县林业局工作制度》《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巫溪县林业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防控责任清单》等制度办法与规定,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下一步,我局对已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整改到位,以良好的整改成效促进全县林业工作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1.关于“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与业务紧密相关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部分在主题党日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学习。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学习会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召开专题研讨会,领导干部针对重点学习内容,撰写发言材料。三是严格执行县林业局党的二十大宣讲方案,分批次到官山林场、环城社区、双阳乡白果村、双阳乡七龙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的宣讲活动。
2.关于“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所作重要论述和学习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在9月党组会议、10月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并在主题党日活动中,以上党课的形式进行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义务植树活动时所作重要论述和学习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
——培育绿水青山有差距。
3.关于“未按施工设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林开公司按照作业设计,重新进行抚育。2023年5月,市林业局聘请西北院进行第二次抽查,达到合格标准。二是文家坪山地公园示范片目前正在挖树窝,待树窝结束后,购进照手桃苗木进行补植。三是2020年3月结合政府产业发展,部分农户不愿实施和要求调整栽植品种,设计单位重庆图强公司对经济林进行了变更,经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同意,花椒新增151.7亩,新增苗木16687株,于2020年12月进行第二次验收,并出具了合格报告。
4.关于“设计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红池坝林场对验收不合格小班按照作业设计组织人员重新进行施工,2023年6月通过市级复查验收合格。
——守护绿水青山有差距。
5.关于“推进智能化管护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出县级林长“四个清单”提示化管理模式,差异化定制《县级林长参阅手册》,方便县级林长快速掌握责任区情况,通过下发《县级林长指示批示交办函》,督促乡镇、街道及时整改。二是加强护林员巡林工作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的通知》,全县选聘生态护林员2160名,完成生态护林员培训人次2194人次,智慧巡林APP上线率提高至43.68%。三是2023年9 月8日,白果林场举行巫溪县国有林场无人机巡护启航仪式,正式将高空森林防火巡护无人机投入使用。四是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护监测系统项目按合同约定协议期五年总费用749.8202万元(其中ICT集成费用586.8202万元、运行维保服务费用五年50万元、其他费用五年113万元)。ICT集成系统已于2022年12月前完成建设,并交付白果林场使用。该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除ICT集成系统180天内完成外,其余服务项目163万元于2028年1月才能全部结束。
6.关于“病虫害防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白果林场结存资金已直接退回到林业局账户。二是死亡的43410株华山松均位于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之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的林木禁止采伐;我局已将该部分华山松小蠹虫受害木纳入巫溪县2022年度双重规划项目实施,但报市林业局后,经多次沟通协调,市林业局明确答复位于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华山松小蠹虫受害木不予批复。鉴于目前情况,防治资金217250元已于2023年6月12日收回,任其自然演替。
7.关于“涉林违法案件上升态势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世界环境日”,在逍遥广场集中开展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厚植绿色发展理念”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袋200余个。建立森林资源管护月报告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每月底上报辖区内涉嫌违法使用林地线索,明确乡镇街道森林资源保护职责,确保违法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积极参加国家和市局组织的各类执法培训,参加全市执法竞赛比武并获得优异成绩,利用周例会制度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形成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联合县级部门开展“2023清风行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专项行动,移交司法机关刑事立案8件,加大了执法打击力度。三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与气象、应急等部门加强会商,分析研判森林火情趋势,根据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适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等。以林长制为平台,督促乡镇认真落实好“一长三员”(村级林长、监督员、指导员、护林员)的职责,认真落实好“十户联防”机制。开展防火宣传,利用宣传碑牌、横幅、网络等为载体开展防火宣传,开展森林防火知识“七进”宣传活动。加强火情预警监测,有效防范森林火灾,截至目前,大宁河高风险区森林防火治理和林火视频监控项目已全面完成,火情监测覆盖率可达95%以上。强化火源管控和重点地区隐患排查。联合开展防火督查和打击森林高火险期野外用火专项行动。
——转化金山银山有差距。
8.关于“优势资源转化经济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价体系构建试点工作,通过巫溪县生态系统中的生态资本存量、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等进行科学、有效评估及预测,形成《巫溪县林业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评价报告》,经市级专家评审认定,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进一步完善文本后,按程序上报。二是已完成巫溪县林业生态经济价值评估报告,我县年林业生态经济价值估值近千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同比去年,林业产值二、三产业产值已增长10%以上。
9.关于“规划经济林占比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3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修复项目中的峰灵镇、上磺镇、蒲莲镇设计增加了老鹰茶树种。二是聘请三方单位完成林区规划编制,并进行了县级审查,11月进行市级评审。
10.关于“未集约化经营用材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编制2023年人工造林设计,针对适宜地块,设计杉木等用材树种。二是现已调整全县森林采伐指标,待双重规划项目办理现有林木采伐指标后,不足的再积极向市局申请。
——助推乡村振兴有差距。
11.关于“林业产业项目资金投入单一”的问题。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及资金投入。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重点发展蚕桑产业投入1513万元,老鹰茶产业投入915万元,核桃产业投入450万元,林场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50万元。二是中国经济林协会授牌我县为“中国老鹰茶之乡”,授牌蒲莲镇为“中国老鹰茶名镇”;全县注册登记有“巴山特”“宁巫果”“巫咪滋”“嘉钦”“坪义”“锣清香”等核桃商标品牌,其中“嘉钦”牌核桃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被评为2018年重庆名牌农产品。
12.关于“技术培训指导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以来,针对核桃产业重要的秋冬季管理,在县城组织开展了1次核桃理论技术培训,在中梁乡石锣村、天元乡吉龙村、古路镇得胜村和大泉村、白鹿镇燕子村实地培训5场,合计培训536人次。二是邀请市林科院李秀珍专家到白鹿镇燕子村实地指导,对土壤重金属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科普,包括铜、镉元素的生物毒性、来源,对植物生长的影响等,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通过增施有机肥、生物富集等易于实施方法建议。
13.关于“产业质效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核桃现状摸底,调查现有核桃品种、挂果、适生等情况,结合下一年度核桃产业项目规划,科学制定增效措施。二是在培育核桃乡土资源方面。10月18日,邀请市种苗站、市林业院相关专家,实地调研了核桃乡土资源开发永久科研基地选址,并召开了“重庆核桃品种科研座谈会”,并与市林科院就巫溪核桃乡土资源开发达成共识。三是我局已与西南大学桑蚕纺织与生物质科学学院达成协议,就“巫溪县菱角镇蚕桑小镇规划”展开合作,形成一个以桐岭村为中心向周边新民、九盘、鱼堰辐射的以蚕桑多元化利用、全产业链延伸以及林旅融合综合发展的综合性规划,10月25日—27日,西南大学教授、重庆市蚕桑首席科学家赵爱春一行10人现场调研了菱角镇的蚕桑产业发展情况并就规划编制进行了技术交底座谈会,已完成规划编制。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差距。
14.关于“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局班子分工,明确局党组书记主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林业行政执法支队一名副支队长协助抓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15.关于“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网络安全制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第一负责人。二是按照县委宣传部要求,9月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16.关于“对重点群体管控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林业系统重点人群进行摸排、甄别,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意识形态重点人员管理台账,实现重点人群管理台账动态化、精准化。时刻关注重点人群舆情动态动向,并做好重点人群的管控、服务、保障、救助工作。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差距。
17.关于“管班子带队伍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林场负责人、机关科室负责人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工作,共计14人次,将每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如实记录,并归档。
18.关于“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和具体举措。二是结合工作岗位实际,分析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防控措施的问题,我局党组2023年9月24日印发《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2023年党风廉政风险责任清单》(巫溪林业党组发〔2023〕31号)文件,针对局党组及各科室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
19.关于“制定全面从严治党清单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及时制定《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20.关于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1月1日林业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通过观看警示片(歧途),利用身边人身边事,通报的周大国、刘成友、曹纯东3人的典型案例;领导干部吴成林同志以案说德、刘远辉同志以案说纪、刘健同志以案说责、谭天玲同志以案说法,引导干部深刻吸取教训,共计受教育65人次。
21.关于“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8月以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其中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谈话3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11次,共计14人次。
2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纪检组到林业局督促指导巡察整改情况和开展节前廉政谈话提醒。
——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23.关于“务工费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完善本局内控制度,并更加严格执行收支审批制度。二是发放农民工工资,一律打入农民工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再允许统领代发;注重完善务工花名册、工时记录等基础信息。
24.关于“资金支付无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4月巫溪县核桃产业协会成立后,根据国家10部委《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文件“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励行政机关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精神,我局委托核桃协会开展核桃提质增效项目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估工作(巫溪林造〔2019〕35号)。二是县林业局2020年第1次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巫溪林业纪〔2020〕1号)明确2018年、2019年核桃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督、验收和绩效评估由核桃产业协会开展,两项验收费用30万元。根据巫溪林业纪〔2020〕4号确定的第三方咨询费用定价标准,监理和验收费用分别按照项目投资的2%支付服务费用,协会签订的服务费用均低于上述标准。完成2020年核桃提质增效粗加工项目审计结算,聘请了重庆康捷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8月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巫溪县2020年核桃提质增效粗加工项目投资完成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康捷会审【2022】192号)。
25.关于“财政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林业局以《关于退回2020年第二批核桃重点村项目结余资金的函》巫溪林业函〔2023〕94号文件,要求10月底前将结余资金退回县财政,并函告我局。土城镇以《关于2020年第二批核桃产业重点村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函》(土城府函〔2023〕97号)文件复函我局,结余资金经和平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已用于2022年、2023年两个年度的核桃管护,2023年管护情况良好,村社干部及周边群众反响较好,达到绩效目标,并提供和平村核桃产业提升项目资料。二是林开公司与鑫旺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柏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森林抚育工程,共计支付110万元;因林开公司是企业,与林业局签订施工合同,应允许其存在合理利润,可以不作为结余收回。
26.关于“财政资金滞留私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木本油料示范林建设项目经结算,扣除已缴纳保证金12万元后,巫溪县宇晨农业专业合作社还需退回109456.8元,实施单位已于6月12日退回相应款项。二是经核对清理2018年核桃提质增效项目账目,收支平衡。
——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27.关于“执行集中采购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完善本局采购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政府集中采购的要求。二是已明确各业务科室在政府采购各环节的职能职责,保证政府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8.关于“工程资料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白果林场对2022年“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资料中提供对应的苗木质量检验证、产地检疫合格证,作出情况说明;报表部分无审批、验收意见的项目资料已补齐审批、验收意见。二是修订完善林场工作制度中第四章政府采购业务管理。
29.关于“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验收人员对工程管理档案进行了完善,补齐了中期验收抽查情况表和2021年上古万亩核桃产业园项目验收报告签字。二是我局于2023年9月14日印发了《巫溪县林业局开展蚕桑产业建设项目检查复核的通知》,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造林中心、生态发展科、规财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竣工复核小组,于9月-10完成了复核工作,10月17日完成了《竣工复核报告》。经林业局党组第45次会议通过由重庆纳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2020、2021年蚕桑产业项目的审计结算,10月23日我局已将全部工程资料移交给该公司。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
30.关于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3月29日,印发了《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等党内会议制度,规范了集体决策、回避等议事制度。
31.党组对下属行业协会党组织领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班子分工文件,明确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成林联系核桃蚕桑行业党委。二是分管领导吴成林同志9月到核桃行业党委指导党建工作。
——党建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3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实施细则》。二是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规范开展。
33.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意见以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执行。8月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党建创新与党务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10月局机关党委对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进行党建业务培训。
34.关于“局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从2023年7月巡察反馈以来,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局机关党支部、白果林场党支部设立支委会,共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支委会8次;猫儿背林场党支部、官山林场党支部只设书记,共计召开主题党日活动8次。
35.关于“机关党委指导督促下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巡察反馈以来,规范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各支部党员发言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后存档,交流发言共计32人次。
——选人用人把关不严。
36.班子分工调整报备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班子分工调整后及时向县委报备。
37.选人用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巫溪组发〔2023〕17号)文件等文件要求,规范干部选任纪实的文书档案工作。
38.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机关2023年5月退休1名、7月退休1名,9月调离1名,机关核定编制13人,目前实际人数11人。严格按照《巫溪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具体要求,设定内设科室负责人。
39.干部队伍建设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三定方案编制人员的规定对下属事业单位抽用人员调动到现任岗位,共计13人。
40.学习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法规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9月、10月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职工会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相关政策法规。
——巡察审计整改未清仓见底。落实巡察整改有差距。
41.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于11月1日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在8月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共计14人次。
三、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培育绿水青山有差距。
1.关于“未完成培育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实施单位署光公司对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未完成的228亩经济林进行补植,委托三方公司组织二次验收,已全部合格,整改完成。二是已签订补植和苗木采购合同,支付455195.94元,待竣工结算后,剩余资金据实退回财政。三是结存86.37万元的问题,结余资金按作业设计要求,用于对作业区域内后续因病虫害死亡的松树进行了清理、对500亩补植苗木进行补苗和综合抚育。
2.关于“部分培育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施意见》(巫溪府发〔2015〕43号)精神,新一轮退耕还林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目标和责任,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乡镇”制度。2019年第二批退耕还林10000亩于2020年实施,2021年国土绿化检查验收有736.8亩不合格。2022年8月我局委托重庆市根荣林业咨询有限公司对2019年40000亩退耕还林(含第二批10000亩)进行了第二次县级检查验收,第二批退耕还林10000亩验收不合格面积68.3亩。2022年8月,我局《关于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次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及问题整改的通知》(巫溪退耕文〔2022〕5号)已通知有关乡镇于2022年秋冬或2023年春再次整改进行补植补造。2023年11月,我局已组织对包括整改面积在内的所有2019年40000亩任务面积开展第三次县级检查验收,确认整改完成情况。二是我局按照合同要求,已直接在质保金中扣除不合格面积补助资金306180元。三是2019年古路镇古路村青脆李未按实施方案管护的问题,属于2020年石漠化工程,后期管护为3年,项目仍处于管护期内,署光公司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加强青脆李的后期管护,管护任务结束后,按照合同验收并支付管护费。
——守护绿水青山有差距。
3.关于“挂牌古树保护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古树保护管护工作。9月4日,我局起草文件,以县绿委会的名义,印发了“巫溪县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溪绿委办发﹝2023﹞3号),要求古树管护责任单位开展动态监测、完善古树资源档案、落实管护措施、科学管护,确保古树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二是积极开展古树复壮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古树复壮保护工作。2023年,我县共申报古树复壮保护资金4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万元,市级资金28万元,《古树复壮保护组织方案》已经局班子会讨论通过,年内将对34棵古树(一级30棵、二级3棵、三级1棵)开展“一树一策”的复壮保护,现已完成外业调查,正在编制《古树复壮实施方案》。2024我局2024年共申报中央资金补助15万元,市级古树保护市级补助资金100万元,重点对蒲莲镇老鹰茶古树群开展保护复壮工作。四是牵头编制《巫溪县老鹰茶古树保护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已完成拟稿,正按程序开展审定工作。
——助推乡村振兴有差距。
4.关于“督促产业项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以来,对涉及中梁、天元、鱼鳞等12个乡镇2023年核桃产业发展项目进行了现场督查和指导,2023年10月25日巫溪县林业局以《关于2023年核桃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督查结果的通报》(巫溪林业发〔2023〕73号)下发相关乡镇,明确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乡镇于12月前落实整改,目前部分乡镇已上报整改报告。二是受2022年出现罕见的极端干旱天气及部分老百姓故意损毁影响,对成活率较低的地块,在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基础上,按照农民意愿,对有需求的免费提供核桃良种苗木开展补植补造。目前,尚未到植树造林季节,下一步将开展意见征求,统计需求苗木数量,通过保障性苗圃调集苗木栽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资金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5.关于“惠民资金滞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2023年7月完成打款850091.20元,2023年9月完成打款2183871.48元,2023年10月完成打款471056.87元,2023年11月完成打款10959.2元,共完成打款3515978.75元,目前正敦促相关乡镇核对数据尽快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1〕58号)精神,允许巫溪县在内的14个脱贫区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规定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第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是市林业局建议市财政局在下达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拨付项目,并非是必须补助到退耕户的直补资金。巫溪县财政收到打捆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后,根据县内的实际情况,对未兑现的609.3万元进行了统筹安排使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旗帜鲜明,做政治坚定的表率。持续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局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好巡察成果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全县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抓到底,做全面整改的表率。进一步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以上率下,集中力量、持续攻坚,全力以赴抓好后续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久久为功,推动健全机制、堵塞漏洞。
(三)从严从实,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继续做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把讲政治、顾大局、重团结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动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不懈抓班子,从严从实管队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营造全局上下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向县委交上一份高分报表,奋力谱写新时代巫溪“绿色崛起”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522271。
中共巫溪县林业局党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