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林业局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召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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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林业局组织县属国有企业召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座谈会
为规范我县林地使用,协调推进资源保护和项目建设,3月26日,巫溪县林业局组织巫溪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巫溪县盛景旅游(集团)公司、巫溪县曙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巫溪县林开公司等县重点国有企业召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工作座谈会。
会上,县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科负责人全面细致地介绍了建设项目关于林木采伐、林地审批的相关政策规定以及许可办理程序。有关负责人就加强林地使用管理,对参会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林地草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二是要压紧压实责任。项目业主是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草地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森林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贯穿到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各环节,要树立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坚守生态红线,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三是要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建设之前要加强信息沟通,主动对接,做好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严格避让生态敏感区,坚持不占或少占林地,占用林地要及时依法办理使用手续,严禁发生“未批先占、批甲占乙、批少占多”等违法行为。项目建设中要开展日常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依照许可范围施工,及时发现问题,提前介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项目建设完工后要及时做好植被恢复等工作,切实做好生态保护与植被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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