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733964798E/2021-0002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重庆市巫溪县林业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
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
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林业局有本级行政机关1个,另有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巫溪县官山林场、巫溪县白果林场、巫溪县猫儿背林场7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与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合署办公。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巫溪县官山林场、巫溪县白果林场、巫溪县猫儿背林场7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7268.07万元,支出总计17268.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正常薪资晋级,目标绩效奖及健康休养费调标等,增加财政收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303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6.57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相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5.62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232.45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00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9.4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减少,支出相对减少等。其中:基本支出3270.15万元,占27.2%;项目支出8731.52万元,占7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6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95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下达较晚,部分项目资金在2021年初拨付,造成了2020年的结转结余相对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268.0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职工正常薪资晋级,目标绩效奖及健康休养费调标等,增加财政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3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6.57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相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0.21万元,增长27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天保集中管护费1445万元,2020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573万元,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891万元,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00万元,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115万元,2020年森林抚育补助资金210万元,2020年长江防护林150万元,2020年天保公益林500万元,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500万元,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50万元,2020年野生动物养殖后续处置17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305万元等,增加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32.45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0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9.41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减少,支出相对减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96.26万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天保集中管护费1445万元,2020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573万元,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891万元,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00万元,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115万元,2020年森林抚育补助资金210万元,2020年长江防护林150万元,2020年天保公益林500万元,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500万元,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50万元,2020年野生动物养殖后续处置17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305万元等,增加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66.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95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下达较晚,部分项目资金在2021年初拨付,造成了2020年的结转结余相对较大。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6.23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红池坝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增加项目投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6.40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53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缴费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9.04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437.71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11万元,增长123.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17万元,2020年猫儿背管护站建设等,增加项目支出。
(5)农林水支出9819.30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98.39万元,增长305.6%,主要原因是,致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天保集中管护费1445万元,2020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573万元,2020年国土绿化提升行动891万元,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400万元,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3115万元,2020年森林抚育补助资金210万元,2020年长江防护林150万元,2020年天保公益林500万元,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500万元,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50万元,2020年野生动物养殖后续处置17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305万元等,增加项目收支。
(6)住房保障支出162.99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住房公积金按年初预算执行,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7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18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变动情况大,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24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为确保扶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用于双阳乡扶贫攻坚工作开支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4.7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7万元,下降10.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0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因全球新冠疫情原因,未安排出国学习、考察等事宜。
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0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林业工程业务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2万元,下降16.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尽量减少开支。
公务接待费21.6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市内外其他兄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4万元,下降3.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652批次28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1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7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4万元,下降52.5%,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68万元,下降65.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4.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6.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6.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8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工程项目采购、工程监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46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比对,分析评价年初设定总目标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资金预算与分解及时、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分项目指标按进度推进,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重庆市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填报单位:巫溪县林业局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林业改革发展 | ||||||
中央主管部门 |
(不填) | ||||||
地方主管部门 |
(不填) |
资金使用单位 |
|||||
资金情况(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6342 |
6342 |
1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6342 |
6342 |
1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1 |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
226.95 |
226.95 |
||
2 |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
64.60 |
64.6 |
||||
3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151.30 |
151.3 |
||||
4 |
政策到期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 |
||||||
5 |
造林面积(万亩) |
1.40 |
3.6 |
||||
6 |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
9.20 |
9.2 |
||||
7 |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
19.86 |
19.86 |
||||
8 |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
||||||
9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个) |
||||||
10 |
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万亩) |
||||||
11 |
退耕还湿面积(万亩) |
||||||
12 |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数量(个)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13 |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
≥85% |
≥85% |
||
14 |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
≥90% |
≥90% |
||||
15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9% |
≦0.9% |
||||
16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0.4% |
0.12%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17 |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90% |
||
18 |
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100% |
||||
19 |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100% |
||||
20 |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任务完成率 |
||||||
21 |
林木良种使用率 |
||||||
22 |
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23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24 |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3 |
3 |
||||
25 |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26 |
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
27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28 |
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
29 |
规模化防沙治沙综合治理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
30 |
林业贷款年贴息率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31 |
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人) |
157 |
157 |
||
32 |
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人) |
69 |
69 |
||||
33 |
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人) |
1580 |
20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34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80% |
≥90% |
|||
35 |
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36 |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明显 |
明显 |
|||
37 |
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 |
明显 |
明显 |
||||
38 |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整(是否) |
是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39 |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
≥8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巫溪县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
2020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级分解下达的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预算情况
下达我县2020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支付资金6342万元(渝财农〔2019〕136号、渝财农〔2020〕50号),安排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4144万元(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100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40万元),国土绿化支出1918万元(造林补助388万元、森林抚育补助1530万元),生态保护体系建设280万元(森林防火补助3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50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总体目标:加强天保工程区年度森林资源保护,持续推进营造林建设,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林业科推广示范,生态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及公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分级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26.9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64.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51.30万亩,造林面积1.4万亩,森林抚育面积9.2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19.86万亩。
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4%.
时效指标: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
成本指标: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
效益指标: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157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69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1580人,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0%,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渝林规白头2021-2号)精神,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局内设相关责任科室会商,于2月末至3月中旬,针对专项资金展开清理,分别落实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二)组织过程
本绩效评估报告由林业局、财政局共同完成;其中:财政局、林业局财务科室对资金预算与执行进行清理,林业局造林绿化中心负责组织退耕还林和造林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天保工程区资源管护项目绩效指标评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各国有林场、项目实施单位协助完成问卷调查等相关事项。
(三)分析评价
在完成预算与执行清理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年初设定总目标与年度指标值展开自评,林业局会同财政局共同编撰巫溪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比对,分析评价年初设定总目标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资金预算与分解及时、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分项目指标按进度推进,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下达我县2020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34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3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34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6342万元;包括:森林资源管护支出4144万元(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100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140万元),国土绿化支出1918万元(造林补助388万元、森林抚育补助1530万元),生态保护体系建设280万元(森林防火补助3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150万元,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1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林业局组织相关责任科室会同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专项实施方案(或按政策规定办理),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并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验收后按进度划拨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指标情况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数量指标六项,即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26.9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64.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51.30万亩,造林面积1.4万亩,森林抚育面积9.2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19.86万亩。经自查,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指标情况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质量指标四项,包括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4%。
经自查,全面达到绩效目标设定指标。
(3)项目完成时效指标情况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时效指标三项,包括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经自查,按进度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项目完成成本指标情况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资金设置成本指标六项,包括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经自查,成本指标执行在核定范围内,无超预算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社会效益指标三项:包括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157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69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1580人。经自查,天保工程提供管护岗位157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69人,造林和森林抚育带动就业人数2000人.已超额完成绩效指标。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生态效益指标两项,包括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0%,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经自查,通过项目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明显,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0%。总体达到绩效设定目标。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两项,包括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经自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满意度指标一项,即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0%。通过问卷调查汇总,全部达到满意指标。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基本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经责任科室、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共同完成,自评结果真实,自评结果可以作为今后财政资金预算体系参考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项目所在乡镇、县级部门及众多责任科室,需要统筹安排才能完成,表格设计可进一步按照资金涉及类别细化,便于相关科室统计填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部分绩效目标没有科学的测算指标体系支撑,无法定量分析。如带动就业人数计算、作用是否明显的标准等。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3-5152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