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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64798E/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重庆市巫溪县林业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林业局(本级)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林业局有本级行政机关1个,下设内设科室5个: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保护科、林业生态发展科、林业安全科。

巫溪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参公)、巫溪县林业行政执法支队、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有本级行政机关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0,871.36万元,支出总计10,871.3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3.94万元、增长1922.9%,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71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0.62万元,增长115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18.0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153.3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09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1.29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其中:基本支出1,782.04万元,占19.6%;项目支出7,316.67万元,占80.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7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2.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结转结余全部为项目资金,因部分市级项目资金下达较晚,部分项目资金在2022年初拨付,造成了2021年的结转结余相对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71.3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333.94万元,增长1922.9%。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80.62万元,增长115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34.30万元,增长256.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资金372.5万元,2021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集中管护费960.1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500万元,2021年森林保险213.92万元,2021年营造林439万元,2021年国土绿化提升172万元,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130万元,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73.79万元,2021年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108万元等,增加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53.33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9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1.29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14.97万元,增长38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资金372.5万元,2021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集中管护费960.1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500万元,2021年森林保险213.92万元,2021年营造林439万元,2021年国土绿化提升172万元,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130万元,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73.79万元,2021年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108万元等,增加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7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2.6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结转结余部分项目资金在2022年初拨付,造成了2021年的结转结余相对较大。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8.5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69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2021年追加健康休养费预算,增加财政收支。

2)卫生健康支出67.02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节能环保支出356.60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60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天保政社性补助、纪委收缴红池坝镇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涉案退耕地未兑现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收支。

4)农林水支出8,143.90万元,占8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4.68万元,增长536.6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资金372.5万元,2021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集中管护费960.1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500万元,2021年森林保险213.92万元,2021年营造林439万元,2021年国土绿化提升172万元,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130万元,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73.79万元等,增加财政收支。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00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1年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108万元,增加财政收支。

6)住房保障支出84.6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3.84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6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7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61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林业工程业务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尽量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6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尽量减少开支。

公务接待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市内外其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27万元,增长398.8%,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66批次2,3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7万元,增长2221%,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747.1%,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7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局(本级)决算合并了原林业局(本级)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两套报表,故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6.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9.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所有项目资金由重庆市巫溪县林业局(汇总)统一实施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3-515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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