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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64798E/2022-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发布日期 ] 2022-09-21

重庆市巫溪县林业局(汇总)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林业局汇总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

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

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林业局有本级行政机关1个,另有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巫溪县官山林场、巫溪县白果林场、巫溪县猫儿背林场7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与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合署办公。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巫溪县官山林场、巫溪县白果林场、巫溪县猫儿背林场7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4,428.33万元,支出总计14,428.3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9.74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相对减少,减少财政收支。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85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1.32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相对减少,减少财政收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54.3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574.0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43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4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相关项目在2021年支付,支出数统计在2021年决算内,造成2021年支出决算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22.80万元,占30.8%;项目支出8,607.30万元,占69.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9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8.17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相关项目在2021年支付,支出数统计在2021年决算内,造成2021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28.3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39.74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相对减少,减少财政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5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81.32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整合林业项目资金,资金量相对减少,减少财政收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6.70万元,增长154.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资金372.5万元,2021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集中管护费960.1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500万元,2021年森林保险213.92万元,2021年营造林439万元,2021年国土绿化提升172万元,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130万元,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73.79万元,2021年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108万元等,增加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74.0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43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晚,相关项目在2021年支付,支出数统计在2021年决算内,造成2021年支出决算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62.50万元,增长22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资金372.5万元,2021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集中管护费960.1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500万元,2021年森林保险213.92万元,2021年营造林439万元,2021年国土绿化提升172万元,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130万元,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73.79万元,2021年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108万元等,增加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9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68.17万元,下降62.1%,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在2021年支付,造成2021年年末结转和结余数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3.77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3.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红池坝林场2020年“十三五”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结转结余资金在2021年支付393.7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57.60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95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1年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费,2020年健康休养费调标等增加收支。

3)卫生健康支出141.42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356.60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60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天保政社性补助、纪委收缴红池坝镇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涉案退耕地未兑现补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财政收支。

5)农林水支出10,494.09万元,占8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89.20万元,增长287.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0年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资金372.5万元,2021年天保国有林管护费、集中管护费960.15万元,2020年森林保险500万元,2021年森林保险213.92万元,2021年营造林439万元,2021年国土绿化提升172万元,2021年国有贫困林场基础设施建设130万元,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573.79万元等,增加财政收支。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8.0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1年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建设108万元,增加财政收支。

7)住房保障支出178.63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22.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1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9.47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职工晋级增加工资及绩效、公务员车补提标、退休人员过世追加抚恤金及安葬费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31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21年防火形势严峻、林地征占用核查任务多、各项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繁重等,用于办公的开支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5万元,下降24.9%,较年初和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林业工程业务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4.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0万元,下降48.1%,较年初和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尽量减少开支。

公务接待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市内外其他兄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0.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0.3%,较年初和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66批次2,3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万元,下降5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77万元,增长97.4%,主要原因是2021年防火形势严峻、林地征占用核查任务多、各项林业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繁重等,用于办公的开支较大。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8.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6.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9.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612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按照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比对,分析评价年初设定总目标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资金预算与分解及时、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分项目指标按进度推进,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重庆市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巫溪县林业局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林业改革发展

中央主管部门

(不填)

地方主管部门

(不填)


资金使用单位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6120

612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6120

612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不填)

(不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1

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万亩)

53.17

53.17


指标

2

非国有天然林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51.5

64.6



3

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56.76

173.8



4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149.4

147.1



5

政策到期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界定条件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





6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亩)





7

造林面积(万亩)

1.2

1.2



8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2

2



9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21.39

21.39



10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数量(个)





1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9.358

9.358



12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85

≥95



13

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数量(个)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14

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

≥85

≥85



15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90

≥90



16

森林火灾受害率(%)

≤0.9‰

≤0.9‰



17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1%

≤1%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18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0

≥90



19

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80



20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80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21

国有天然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22

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

3



23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2.75



24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25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26

林业贷款年贴息率(%)






生态效益指标

27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90

≥90



28

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29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30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80

≥8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巫溪县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2021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级分解下达的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资金预算情况

下达我县2021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支付资金6120万元(渝财农〔2020112号、渝财农〔202182号),纳入统筹整合资金1276万元(其中林木良种培育补助20万元,造林补助609万元森林抚育补助447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200万元安排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4190万元(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532万元,集体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469万元,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82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65万元国土绿化支出428万元(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428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22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26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总体目标:加强天保工程区年度森林资源保护,持续推进营造林建设,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推进林业科推广示范,生态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及公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分级绩效指标:

数量指标: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53.17万亩,非国有天然林商品林管护面积64.6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173.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47.1万亩,造林面积1.2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21.3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358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85。

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

时效指标: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

成本指标:国有天然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

效益指标: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渝林规白头2022-9号)精神,我局会同财政部门、局内设相关责任科室会商,于23月中旬,针对专项资金展开清理,分别落实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二)组织过程

本绩效评估报告由林业局、财政局共同完成;其中:财政局、林业局财务科室对资金预算与执行进行清理,林业局造林绿化中心负责组织退耕还林和造林项目绩效指标评价,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天保工程区资源管护项目绩效指标评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负责组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绩效指标评价。各国有林场、项目实施单位协助完成问卷调查等相关事项。

(三)分析评价

在完成预算与执行清理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年初设定总目标与年度指标值展开自评,林业局会同财政局共同编撰巫溪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按照年度指标值、全年完成值比对,分析评价年初设定总目标落实情况。综合评价资金预算与分解及时、合理,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分项目指标按进度推进,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下达我县2021年度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1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34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6120万元,纳入统筹整合资金1276万元(其中林木良种培育补助20万元,造林补助609万元森林抚育补助447万元,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20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4844万元,安排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支出4190万元(天保工程区森林管护532万元,集体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469万元,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82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65万元国土绿化支出428万元(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428万元),湿地等生态保护226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22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林业局组织相关责任科室会同项目实施单位编制专项实施方案(或按政策规定办理),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并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验收后按进度划拨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指标情况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数量指标七项,即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53.17万亩,非国有天然林商品林管护面积64.6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173.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147.1万亩,造林面积1.2万亩,森林抚育面积2万亩,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21.3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9.358万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95。经自查,全面完成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指标情况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质量指标项,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85%,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1%。经自查,全面达到绩效目标设定指标。

3)项目完成时效指标情况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时效指标项,包括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9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0%,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80%。经自查,按进度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4)项目完成成本指标情况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资金设置成本指标项,包括国有天然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3元/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2.75元/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元/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6元/亩经自查,成本指标执行在核定范围内,无超预算情况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生态效益指标项,包括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经自查,通过项目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明显,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0%。总体达到绩效设定目标。

2)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项,包括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林业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可持续影响明显。经自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置满意度指标项,即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80%。通过问卷调查汇总,全部达到满意指标。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评,绩效目标总体基本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经责任科室、业务部门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共同完成,自评结果真实,自评结果可以作为今后财政资金预算体系参考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工作涉及项目所在乡镇、县级部门及众多责任科室,需要统筹安排才能完成,表格设计可进一步按照资金涉及类别细化,便于相关科室统计填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部分绩效目标没有科学的测算指标体系支撑,无法定量分析。如带动就业人数计算、作用是否明显的标准等。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3-515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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