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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64798E/2023-000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重庆市巫溪县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

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

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

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林业局有本级行政机关1个,另有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巫溪县官山林场、巫溪县白果林场、巫溪县猫儿背林场7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与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合署办公。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巫溪县官山林场、巫溪县白果林场、巫溪县猫儿背林场7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5535.05万元,支出总计2553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6.72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由以往年度的财政代发转为林业局直接发放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54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86.32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由以往年度的财政代发转为林业局直接发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40.62万元,占1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94.4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553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4.95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由以往年度的财政代发转为林业局直接发放。其中:基本支出3657.41万元,占14.3%;项目支出21877.63万元,占85.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8.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决算实行零结转,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535.0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06.72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由以往年度的财政代发转为林业局直接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4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86.32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由以往年度的财政代发转为林业局直接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37.06万元,增长571.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重庆市巫溪县2022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1200万元,巫溪县2021年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2021年、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10578万元,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20万元,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2021年营造林项目221万元,巫溪县森林资源专项调查255.57万元,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资金469万元,2021年、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381万元,巫溪县2022年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321.82万元,巫溪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112.35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77.82万元,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42.52万元等,增加项目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94.4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3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4.95万元,增长105.4%。主要原因是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直补和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由以往年度的财政代发转为林业局直接发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31.49万元,增长62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重庆市巫溪县2022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1200万元,巫溪县2021年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2021年、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10578万元,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20万元,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2021年营造林项目221万元,巫溪县森林资源专项调查255.57万元,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资金469万元,2021年、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381万元,巫溪县2022年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321.82万元,巫溪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112.35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77.82万元,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42.52万元等,增加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8.2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决算实行零结转,年末结转和结余数为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0.96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5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及安葬费等,增加财政收支

2卫生健康支出138.1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3节能环保支出12426.30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06.30万元,增长10255.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1年、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资金10578万元,2022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20万元,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2021年、2022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381万元等,增加财政收支。

4农林水支出12015.13万元,占4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660.73万元,增长410.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重庆市巫溪县2022年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1200万元,巫溪县2021年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500万元,2021年营造林项目221万元,巫溪县森林资源专项调查255.57万元,2022年森林资源管护资金469万元,巫溪县2022年火情智能监控购买服务321.82万元,巫溪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和草原有害生物普查112.35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77.82万元,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42.52万元等,增加财政收支。

5住房保障支出174.50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5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2.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79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较多,减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9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6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退休较多,减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5.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1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尽量减少开支

公务接待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林业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0万元,下降1.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278批次22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5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4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0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4.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工程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12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1877.64万元。

(二效自评结果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林业局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800022P000052

自评总分:

97.40



项目主管部门:

059-巫溪县林业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8-农业科

部门联系人:

余静

联系电话:

51521090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162,957,257.31

331,147,651.31

244,682,713.60




其中:财政拨款

162,957,257.31

331,147,651.31

244,682,713.60

74

10.00

7.4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1235”林业工作总体思路,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生态文化建设,深化林业改革,提升治理能力,做大做强“绿水青山”本底,做通做实“金山银山”实现路径,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巫溪,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示范区、长江三峡森林康养目的地、秦巴山区“两山论”创新实践基地打好坚实基础。推进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营造林9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


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1235”林业工作总体思路,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惠民、生态文化建设,深化林业改革,提升治理能力,做大做强“绿水青山”本底,做通做实“金山银山”实现路径,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巫溪,建成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示范区、长江三峡森林康养目的地、秦巴山区“两山论”创新实践基地打好坚实基础。推进三峡库区生态综合治理、“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营造林9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0%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完成赎买非国有林面积

万亩

0.3

0.3

0

100

10

10




完成营造林面积

万亩

9

9

0

100

30

30




全县森林面积

万亩

420

420

0

100

20

20




深化林业改革,全面开展林长制改革


定性

基本建立

1

0

100

25

25




群众满意度

%

80

80

0

100

15

15




2.一般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2022年度森林保险(第二期))

项目编码:

50023822T000002698728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059-巫溪县林业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8-农业科

部门联系人:

田松

联系电话:

13494458166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0.00

3,425,196.00

3,425,196.00




其中:财政拨款

0.00

3,425,196.00

3,425,196.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公益林面积375.1万亩,商品林3.16万亩,共378.26万亩的森林保险。

完成公益林面积375.1万亩,商品林3.16万亩,共378.26万亩的森林保险。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实施公益林投保面积

万亩

375.1

375.1

0

100

20

20




兑现及时率

%

95

95

0

100

20

20




及时赔付率

%

95

95

0

100

20

20




持续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情况


定性

明显改善

1

0

100

20

20




林区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90

0

100

10

10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3-515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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