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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64798E/2020-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巫溪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巫溪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林业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和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设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巫溪县林业局本级有行政机关1个,另有巫溪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直属参公单位1个以及巫溪县森林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造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巫溪县红池坝林场、巫溪县官山林场、巫溪县白果林场、巫溪县猫儿背林场7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55号)要求,将巫溪县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林业局,除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 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3505.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05.4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5.22万元,主要是原直属参公单位巫溪县森林公安局转隶至巫溪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45.22万元。

(二) 支出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3505.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96.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9.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95.6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420.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2.99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2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8.0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原直属参公单位巫溪县森林公安局转隶。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5.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5.41万元,比2019年减少4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01万元,比2019年减少17.22万元,主要原因是巫溪县森林公安局转隶至巫溪县公安局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减少;项目支出198.40万元,比2019年减少28.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直属参公单位巫溪县森林公安局转隶至巫溪县公安局等,主要用于购买社会化服务巫溪县森林公安其购买社会化服务的辅警人员工资等减少。

2020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48.40万元,比2019年减少6.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40万元,比2019年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比2019年减少0.6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用车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3.15万元,比上年减少122.68万元,主要原因为巫溪县森林公安局转隶,减少相关人员运行经费;国有林场职工公用经费降低标准,减少相关人员运行经费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19.00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9.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8.40万元。

1、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2.6万亩,其中:2015年4.6万亩、2016年8.0万亩、2017年6万亩、2018年10万亩、2019年4万亩,需县级配套6元/亩,共计195.60万元。巫溪县2015-2019年共计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32.6万亩,涉及4.1万户、11.3万人,其中带动贫困户0.9万户,贫困人口3.7万人。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现金补助直接户均增收0.72万元,工程进入投产期后预计户均年增收1.8万元。

2、引进优秀人才补助

2014年、2015年、2017年每年引进林业专业优秀人才一名,共计三名,安家费和生活补助共计2.80万元,切实充实我县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更好地为我县林业事业发展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6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沈丽       联系电话:023-515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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